【黃瑽寧醫師專欄 】
看標示,篩選不適合兒童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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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看卡通,除了節目本身品質,視力健康的危害之外,兒童肥胖也是看卡通所造成的大問題。看卡通與肥胖的關聯,除了使孩子坐在沙發上造成缺乏運動之外,最大的魔鬼,其實是那些五彩繽紛,充斥著高果糖漿的零食飲料,在廣告時間傾巢而出,對那些無招架能力的孩子洗腦著。
我曾經在很多文章中討論零食對孩子的健康危害,今天在此就不多加贅述了。全世界許多先進國家的衛生單位,都已經採取各種行動,來向兒童的垃圾食物宣戰,其中作法包括禁止某些廣告行為,禁止跟著零食附贈贈品,逐步規範食品少油,少鹽,少糖,甚至征收「糖稅」等等措施,以刺激發展更健康的食品。
很高興的是,我最近才知道,台灣的相關單位也已經立了一份草案,叫做「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其中規範了幾種「不健康食物」的指標,被禁止於兒少頻道廣告,亦不得以贈送、加購玩具或以玩具為獎勵等方式為促銷。我把這些不健康食物的條件列舉如下:
1. 脂肪所佔熱量為總熱量百分之三十以上。
2. 飽和脂肪所佔熱量為總熱量百分之十以上。
3. 每百克固體或每百毫升液體之反式脂肪含量為零點三公克以上。
4. 每大卡含鈉量為一毫克以上。
5. 額外添加的糖所佔熱量為總熱量百分之十以上。
上述這些「不健康」原則,只有少數鮮乳、保久乳、堅果種子類等等食品,可以是「有條件」的例外。如果廣義的解讀這條法規,其實基本精神就是想要告訴家長們,只要食品所含的脂肪、鹽(鈉)、糖份超過這些標準,基本上就不適合給孩子吃。
不過等待草案通過和法令的執行時間還很漫長,這些垃圾食物不知何年何月才會從電視廣告頻道消失,爸爸媽媽其實可以自己先替孩子的健康把關。今天就讓我來教大家如何計算熱量,把上述的五個公式都搞懂,讓可以自己在購買食物時,提早篩選出不正確的食物。
不用害怕,其實公式很簡單,各位可以發現規範中只有脂肪、含鈉量、以及糖分三大敵人,所以我們只要知道:一克的脂肪約九大卡,一克的糖(碳水化合物)約四大卡,就這兩件事,接下來都是簡單的算數。
首先我來舉個例子:下面是網路上抓圖,某牛奶泡芙的營養標示。一般食品的營養標示一定會有每份或每百克的成分,假設今天孩子二十公斤,每天需要熱量大約一千五百大卡,在這個泡芙的例子,根據剛才「不健康食物」的五個原則,讓我們來一一檢視:
1. 脂肪12.7公克,乘以九大卡,等於114.3大卡,佔所有熱量的64%(11.43/178),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不合格。
2. 飽和脂肪7公克,乘以九大卡,等於63大卡,佔所有熱量的35%(63/178),超過百分之十以上,不合格。
3. 反式脂肪上面標示是零,我們就姑且相信他囉!
4. 每大卡含鈉量,等於54/178,是0.3毫克,低於超過標準的一毫克,還算可以。
5. 最後,糖就是碳水化合物,但是因為分不出是原料本身的糖(麵粉),還是額外添加糖(砂糖),所以就沒辦法計算了。
所以基本上這包牛奶泡芙,除了不是很鹹之外,在脂肪的含量已經超過標準許多,至於額外添加糖的部分,雖然無法得知,但是總碳水化合物為13.1公克,真的也頗高的。因此此食品不僅不建議在兒少頻道上廣告,家長也不應該買來給孩子吃,以免養成吃垃圾食物的習慣。
這只是一份看似稀鬆平常的小泡芙點心,就已經嚴格成這樣,更不用說家長可以隨手拿一罐果汁或者含糖飲料,全部都是「額外添加糖」,糖類破表的程度保證嚇死你。其實在這樣嚴格的高標準篩選之下,基本上意味著幾乎所有的零食飲料,都不能在兒少頻道廣告,這也呼應了我在《零食文化》文章,曾經下的註解:零食文化在兒童,就是二十一世紀的鴉片戰爭!很好,大家一起努力,讓台灣每一個人的健康,從兒童時期就開始建立吧!
現職:馬偕紀念醫院小兒感染科主治醫師
經歷:馬偕紀念醫院小兒科住院醫師、總醫師、馬偕紀念醫院感染科研究員、小兒急救加護重症科主治醫師
專科醫師資格:小兒科專科醫師 、感染症專科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