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惠子律師專欄】
在辦公室被偷了,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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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小宜在一家小公司擔任會計,每天都會經手數千甚至上萬元的金錢,由於公司規模不大,老闆加上員工才10人,彼此間感情都不錯,所以小宜並未對老闆或同事有所防備。某日,老闆接近中午時交付2萬元現金給小宜,讓小宜下午收受貨品時順便交付貨款,其實小宜平時會盡量把現款放在身上,這次,小宜想說吃個飯就回來,而且廠商馬上就會把貨送到辦公室,萬一這2萬元在吃飯時丟了就糟了,所以,小宜收受那2萬元後,就先放進其專用的櫃子,上了鎖之後再外出用餐,未料,下午廠商將貨品送達時,小宜打開櫃子一看,老闆交付的2萬元竟不翼而飛,小宜趕緊將此事報告老闆,並向派出所報案,老闆表示這次金錢損失不向小宜追討,但下不為例,小宜究竟應如何自保,才能避免財物損失呢?

 
A

其實,小宜發生的案例,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現代人每天工時冗長,跟同事相處的時間往往比家人還多,彼此間容易形成信賴關係而疏於防備。

但,財物一旦失竊,通常都不容易尋回,縱使尋回,受害者發現下手行竊之人是自己熟識之人時,彼此之間的信任會完全崩解,雇主發現有這樣不誠實的員工,幾乎會選擇開除一途,所以,為避免發生該等情形,建議員工、雇主可以下列方式自我保護:

員工部分:

1、建請公司在辦公室、宿舍之公開場域架設可儲存畫面之監視器,一旦有人反映財物失竊,可立即備份監視器畫面資料,過濾出可能下手行竊之人。但,架設監視器時,須注意不可侵犯個人隱私,辦公室等公開處所較無侵犯隱私權之爭議,惟,若是雇主希望在員工宿舍架設監視器時,則應特別注意勿侵犯住宿其內員工之隱私,除監視器架設位置需處於宿舍內公共場域外,最好也取得住宿員工之同意後,再架設監視器。

2、平時養成貴重物品、現金不離身之習慣,如工作上經常有大筆資金往來需求,建請公司同意以轉帳、匯款方式交付金錢,一來可避免在辦公室內經常擺放現金,二來所有資金流向均有銀行紀錄佐證,可避免產生無謂之糾紛。

雇主部分:

為填補公司因員工之不誠實行為所造成之損害,雇主可以公司為被保險人向產險公司投保「員工誠實保證保險」,如此一來,當員工(不包括董(理)監事)發生強盜、搶奪、竊盜、詐欺、侵占等不法之不誠實行為時,雇主即可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減少公司之損失。




專家開講:蔡惠子 律師 

學歷:私立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晚晴協會理事兼義務律師、現代婦女基金會義務律師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勵馨基金會義務律師
現職:勝達法律事務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