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家小孩的粗魯行為要管嗎?耶魯大學教養專家這樣說
作者:田育瑄 (親子天下)
圖片來源:shutterstoick
管教自己的孩子往往就夠頭痛的了,更不用提是別人的孩子;假設當小朋友們玩在一塊時,其中年紀較大的孩子突然發飆動手,而偏偏他的父母又不見蹤影,此刻在一旁的你該選擇向前喝止?還是該轉過頭去視而不見?
美國教育媒體《Fatherly》訪問來自耶魯大學親子中心的主任,同時也是《親子教育不斷電》(The Everyday Parenting Toolkit)一書的作者艾倫.卡茲汀(Alan Kazdin),針對家長們何時該扮演孩子們的糾察隊,或是袖手旁觀的道德難題,提供以下建議:
1.有危險,就行動
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插手管教別人的孩子是可為人接受的,最明顯的就是當孩子遭遇危險時,你就必須立即採取行動。
卡茲汀說:「不論那個孩子再怎麼頑劣,當危急發生時,也應當拋開成見挺身而出,相信再怎麼嘴硬的人,也不會加以阻撓。」
2.很熟識,就該說
如果你跟孩子相當熟識,那麼,介入管教自然不成問題。
舉例來說,當你們一家人聚在晚餐桌前慶祝感恩節時,你姐姐的孩子卻把豌豆當成玩具用手指彈來彈去,此時,身為長輩的你除了要從旁制止,更該讓他知道,無論他技術再怎麼好、射得再準,食物是不可以這樣浪費的。
出手管教別人家小孩,三思而後行
卡茲汀進一步提到,現在美國的家庭普遍存在一種怪象,許多家長視孩子為「個人財產」的延伸,因此在管教上,家長們通常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當孩子發生不當行為時,大家在管教上的態度都是:這是我的家務事,別人無須插手。
這就是為什麼在美國很少聽到「管教過當」的事件發生,但這不代表著大家都奉行愛的教育,事實上,當他國急著立法嚴懲體罰孩子的行為時,美國仍將體罰視為合法,就算聯合國出馬規勸敦促修法,最後亦是徒勞而返;由此可以看出,美國父母在管教孩子的思維是:小孩是我的,我愛怎樣管就怎樣管,但如果誰敢動他一根汗毛,我絕對告到底!
在日常生活中傾向使用暴力的孩子,背後往往包含許多因素,孩子遇到事情就發飆,不代表他的父母也一樣,但兩者之間可能是有關聯的,畢竟情緒反應很可能遺傳而來,因此,當你打算插手管教別人的孩子時,記得先思考前因後果,因為導致孩子有暴力傾向的始作俑者,才是真正棘手的難題,」卡茲汀說道。
在人少偏遠的村落裡,養大一個孩子、得靠全村的力量,因此管教孩子人人有責;但反觀都會城市,科技的發達與普及,無形中拉開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因此,除非相當熟識,或是人命關天,插手管教他人子女之前,的確要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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