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種懲罰方式:責備、剝奪與自然後果 這樣做更有效!
作者:張瀞文
圖片來源:插畫│薑餅乾
獎勵、懲罰天天在家中上演,我們試圖藉此加強、觸發孩子的好習慣;也希望減弱、打壓不好的行為,為何效果總是有限?三種懲罰方法,提供家長有效的管教方式。
林媽媽回顧過去二十四小時和兩個小孩的互動,她總共讚美「好可愛」一次,罵「你到底在哭什麼?」「我都講幾次了?再講我就揍人!」兩次,幫八歲的哥哥簽了閱讀集點本四點,四歲的妹妹大哭,被叫去自己房間冷靜一下,剛剛兄妹倆又因為搶玩具大吵……林媽媽警告:「再吵,我就沒收你們的玩具!」
獎勵、懲罰天天在家中上演,我們試圖藉此加強、觸發孩子的好習慣;也希望減弱、打壓不好的行為,為何效果總是有限?
或許父母該重新認識「獎」、「懲」。集點、讚美、啟發動機等獎勵方式,和責備、剝奪、自然後果等懲罰方式的使用都有一些技巧。誤用也會帶來後遺症。以下帶你了解每個獎懲技巧的原理原則及使用時機。
在決定「怎麼做」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孩子怎麼了」,先自問:「我希望他學到什麼?」
獎懲是一種過渡,終點是不需再使用獎懲,養成自動自發的孩子。
=== 懲罰方式篇 ===
■ 懲罰方式1:責備
► 當你遇到類似狀況……
媽媽在門口和阿姨講話時,妹妹想喝果汁卻灑了一地,哥哥還興奮的踩在果汁上,全家鬧哄哄。阿姨離開後,媽媽劈里啪啦對兩兄妹罵了三分鐘,罵完問:「剛剛我說什麼,你說一次?」哥哥淚眼婆娑抬起茫然雙眼:「媽咪,你可以再罵一次嗎?」
► 這樣做會更有效……
責備的目的是要讓孩子明白不當行為不被允許,他可以怎麼做,不是要讓他難堪。但多數時候,我們總是怒氣沖沖,孩子只接收到情緒,不明白我們要傳達的道理。
有效果的責備具備以下特點:
有情緒時不要責備。「不生氣」這件事說來容易,但是當小小孩不見蹤影、大小孩當眾使你難堪,要忍住怒氣實在非常困難,如果真的無法冷靜,至少在你要抓狂前離開現場一下。
指出行為,不要牽扯到你的愛或是他的人格。不要有「不理你了!」的情感威脅。不要否定人格:「你怎麼那麼粗暴!」而要直接指認行為:「想玩他的玩具要說請借給我,不是用打的。」
責備時看著他的眼睛,用簡短的語言,將具體行為指出。例如七歲的孩子吃飯含著筷子跑來跑去,別說:「不可以跑!」看著他的眼睛,用平靜的語氣說:「危險,坐下來吃飯。」
與其說「不可以如何」,不如說「要如何」。當你在講電話孩子卻在一旁吵鬧時,與其叱喝「別吵」,不如說:「有人在講電話時,講話要小聲點。」
更重要的是,所有的責備要能夠達到教養效果,重點不在技巧,而在你的責備中有沒有對孩子的期待和愛。如果責備只是為了建立規矩與權威,孩子的乖巧只是害怕或逃避而有的暫時表現,對於培養一生的良好行為助益並不大。
► 延伸知識:小心懲罰的副作用
楊俐容提醒,懲罰的執行要很小心,錯誤的懲罰副作用會比獎賞嚴重,讓孩子覺得所有事都可訴諸權威而非道理。多數父母都存在一些懲罰的迷思:
1 不是故意的就不用罰?
即便沒有這樣的動機,但是妨礙到別人還是要有「後果」,例如不小心打翻湯就自己擦乾淨。
2 激將法讓孩子更努力?
父母誤以為公開執行懲罰的羞恥感會讓孩子努力改進,卻可能付出失去親子關係的代價,當懲罰撤掉,孩子可能會為所欲為。
3 不教而罰就會變好?
我們常常是孩子犯錯就罰,沒有宣導期,沒有教什麼是對的。懲罰只能停止不當行為,要培養正向行為,仍要輔以其他管教。
4 不及時,甚至一罪好幾罰?
行為當下沒有指出或懲罰,事後才提出來談,或者同一件事一直被唸,都會讓孩子覺得父母「對人不對事」。
■ 懲罰方式2:剝奪
► 當你遇到類似狀況……
親職作家澤爸回憶道:「教養書說當孩子情緒來時要讓他在個人空間冷靜。澤澤大約兩歲時,有次大鬧亂哭,我把他帶到房間希望他冷靜,門關上後,他在裡面哭得更嚴重,我想起書上說要堅持,就讓他在裡面哭。但是之後,只要我帶澤澤進房間要出去,他都會怕被一個人丟在房間。」
► 這樣做會更有效……
藉由取消喜好或在意的活動,讓孩子改善錯誤行為,是常見的懲罰方式。執行剝奪時要注意:
孩子事先知道規定。
不要剝奪基本需求。例如罰下一餐不准吃飯。
剝奪物必須和犯的錯有關聯。例如玩電腦沒在約定的時間結束,就取消明日玩電腦資格。
另一種普遍被使用的剝奪形式是「暫停」:當孩子失去理性、太過情緒化時,中斷他正在進行的活動,等冷靜、可以思考之後,再回來討論。暫停時間不用長,五分鐘內就可見效。
在台北市寶血幼兒園,孩子搶玩具時,老師會請他休息三到五分鐘,休息時間到了,老師會和小朋友討論:「你知道老師為什麼請你去休息區嗎?」整理出前因後果之後再歸納結論:「下次要用說的,不要扯頭髮。」
暫停法的消極意義是剝奪目前的活動,但積極做法是,創造一個情緒安全的環境:當負面情緒發生,從事件和場景中離開,在舒適、沒有太多干擾的環境中調節情緒,讓孩子知道,暫停不是用來處罰,而是安定情緒。那個角落可以讓孩子參與布置,甚至大人生氣時也可以去坐。
但是無論是何種形式的剝奪及暫停,當孩子有行為問題最重要的還是要了解:他為什麼這樣做?背後的需求是什麼?試著陪孩子解決與面對,而不只是透過懲罰消弭,如此一來,負向行為在成長路上就具正向意義。
► 延伸知識:壞行為未必是不想學好
現在已經開始入職場的宋盈盈(化名)曾為了逃離爸媽的責罵和體罰,國中一畢業就逃得遠遠的去外縣市念高中,心裡傷痕累累,長大之後甚至為此服藥治療。從小,她所做的「壞事」都是因為想當「好小孩」,但是沒有人看見她行為背後的原因,只會罵她、打她。以下是她的自白:
「小四之前,我努力當個乖小孩,讓大家不要討厭我。我學爸爸字跡偷簽考卷、我功課寫不完就抄答案、我怕不好的行為被討厭所以說謊,我用很多錯誤的方式想成為大人心中的『好小孩』,但是我被罵無藥可救、被呼巴掌。最後我明白我再怎麼努力都無法成為一個好小孩,小五之後,我放棄當一個好小孩,開始頂嘴、大人說話時翻白眼、嗤之以鼻。我真正感覺到自己被了解、被愛,是在遇到小五的導師之後,我到現在想起他心裡還很溫暖。」
■ 懲罰方式3:自然後果
► 當你遇到類似狀況……
今天爸媽要出席一場重要喜宴,出發前兩姊妹一直拖拖拉拉,眼看就要來不及了,姊姊還在拼圖,妹妹連衣服都還沒換,爸爸整個怒火中燒:「還在拖!我們要先走了喔!」妹妹見苗頭不對進房換衣服,七歲的姊姊慢條斯理收著拼圖說:「好啊,你把我們小孩留在家裡,等一下警察會來把你抓走。」
► 這樣做會更有效……
「自然後果」指行為本身導致的結果,例如不吃飯會餓、賴床會遲到等,被認為是比較好的處罰方式,把權力交給孩子,讓他體驗行為帶來的不舒服,進而改變,也是養成自律的極佳方法。
但是並非所有事都有「自然後果」,就需要父母創造「邏輯後果」,像是:你說看電視坐太近會近視,孩子不會有感覺,所以當他看電視很靠近,你就把他抱到後面,或關上電視。執行自然後果或邏輯後果要注意的是:
提前跟孩子說明可能會有的結果,讓孩子選擇判斷。
給孩子一個教訓已經足夠。當孩子承受結果的不舒服時,不要用「我早就跟你說過了!」打擊他,這樣他會無法真正從人生中學習,只會想如何對抗你。
後果的訂定必須相關。例如當學生亂丟垃圾時,罰當一日清潔員就比抄一課課文或跑操場五圈恰當。
後果要合理,要考慮是不是孩子可以承擔的。楊俐容舉例,孩子小考時忘記帶鉛筆盒,可讓他自己面對,但如果會考沒帶2B鉛筆,無論如何都要幫他送去。
在教養上,常常「不做什麼」比「做什麼」更要辛苦。自然結果不是忽視或不管,相反的,成人必須要有強大的內心力量,在事發時保持鎮定,並在事後給予孩子同情和理解(非說教),是帶著愛的放手。
► 延伸知識:體罰造就圓謊高手
加拿大麥基爾大學的研究者陶爾(Victoria Talwar)等人調查西非兩所幼兒園三至四歲孩子,其中一所使用體罰。使用體罰的那所學校,孩子會為了害怕被體罰而說謊。
這個研究在孩子的背後放玩具,告訴小孩不准轉身偷看,研究者藉故離開了一下。當然所有的孩子都偷看了,但有用體罰那間的小孩,九成都說自己沒看,沒體罰學校的有五成小孩說自己沒看。
接著,要這兩批孩子「猜」玩具是什麼。如果「猜」中,就是很爛的說謊者。不體罰學校的孩子有七成都「猜」中,但體罰學校的孩子為了圓謊,猜中的只有三成。
這個實驗告訴我們,體罰並無法降低不良行為的發生,反而讓孩子為了掩飾不良行為,找各種方式逃避體罰,發展出說謊、圓謊的逃避手法。(編譯:林韋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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