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惠子律師專欄】
丈夫家暴又欠債,該怎麼保護自己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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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阿南對全家包含父母、妻子小鈞、子女都有大大小小的肢體暴力,最近他更明目張膽的帶著外遇對象回家,不僅想離婚,還拿走家裡的房屋地契和存摺。聽說外頭還有欠債,這時候,身為妻子的小鈞該怎麼保護自己和孩子呢?
A: 阿南家暴、外遇、在外舉債的惡劣行徑著實令人氣憤,身為妻子的小鈞實在不能坐以待斃,必須對阿南採取法律途徑,以保護自身安全和權益。
首先,針對家暴部分,小鈞應該收集阿南家暴的證據,包括驗傷單、錄音帶、簡訊、證人等,持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禁止阿南再對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如果阿南家暴情形嚴重,小鈞還可以聲請法院命阿南遷出小鈞和家人的住居所,而且不管該住居所的所有權人或承租人是不是阿南都可以聲請人,如果該住居所是阿南的,必要時法院還可以禁止阿南就該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或處分行為,以保護小鈞和孩子有安全居住的權利。
其次,對於阿南帶外遇女子回家的囂張行徑,小鈞可以就阿南和外遇女子親密的互動舉止或對話,以錄音或錄影方式存證,作為請求裁判離婚的證據。如果阿南與外遇女子已發生性行為,小鈞還可以報警或在蒐集證據後對阿南和外遇女子提出通姦、相姦刑事告訴,也可以配偶權受到侵害,對阿南和外遇女子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
至於阿南想要取走房契、存摺部分就比較複雜,如果阿南和小鈞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原則上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在法定財產制中夫妻可以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自己財產,因此,如果存摺、房契在阿南的,小鈞很難阻止阿南拿走。但如果房契、存摺是小鈞的,小鈞可以拒絕阿南的要求,不需要將存摺、房契交給阿南,萬一不小心被阿南偷走,小鈞應趕緊報警,並馬上到銀行更換印鑑,阿南就領不到帳戶內的錢。
可是,萬一小鈞知悉房契遭阿南偷走,小鈞千萬不要隨便到地政機關以遺失為由申請補發喔,這樣可能會背負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名喔。比較正確的作法是小鈞向法院提出民事返還權狀或刑事侵佔告訴,在法院未判決前,小鈞一定要好好保管自己印鑑章或這先至戶政機關辦理變更印鑑,對方只要未取得小鈞印鑑章或印鑑證明,是沒有辦法處分小鈞名下的房地。
另外,房地、存摺內存款如果是阿南婚後財產,小鈞在離婚或宣告改用分別財產時,在法律上是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果小鈞已決定離婚,或小鈞尚未決定離婚,仍可以阿南不當減少婚後財產請求法院宣告改用夫妻財產制,小鈞可以主張分配財產。
當然,如果小鈞有證據證明阿南一直在舉債脫產,影響小鈞日後剩餘財產的分配時,小鈞甚至可以提出假扣押的聲請,當法院准許小鈞執行假扣押時,小鈞先以先查封阿南財產,讓阿南無法處分,以確保小鈞日後可以順利分配財產。
至於阿南的負債,小鈞不用擔心,只要小鈞沒有擔任共同借款人或連帶保證人,在法律上小鈞是不用負擔還款責任。
學歷:私立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
經歷:晚晴協會理事兼義務律師、現代婦女基金會義務律師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義務律師、勵馨基金會義務律師
現職:勝達法律事務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