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惠子律師專欄】
如何從對方家裡接回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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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妮與志明相戀後未久即意外懷孕,之後兩人發覺彼此個性不合而分手,但佳妮決定將孩子生下,孩子出生後,志明住南部老家的爸媽表示可以協助照顧孫子,佳妮幾經思量決定將孩子交由志明父母暫時代為照顧,親權部分由佳妮與志明共同行使。

四年多過去了,佳妮覺得台北的教育環境較佳,希望帶孩子北上就學,但志明的父母拒絕將孩子交予佳妮,還要求佳妮支付鉅額扶養費,而且每月只能來家裡探視孩子1小時等等,令佳妮感到驚訝且苦惱,不知道如何將孩子接回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