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新秘的合約書,只寫新人的一般資料及當天新娘的3個造型及幾位親友粧 及價位 化粧地點 時間
在合約書上新秘的資料只有最後一行 新娘秘書:xxxxxx <---英文名字 也不是本名
所以我覺得太簡略了!!
所以我MAIL給新秘,以下內容
內文為::::
我今天下午六點已經完成匯款!!
對於您的合約書,好像是簡易版的! 只寫到服務內容,沒寫到雙方權益部份!(新秘無法服務時的賠償問題及新人退訂時的訂金問題)
所以您應該不會有後續接到case? 又或者臨時家裡有事…之類的,又要違約吧??
9/8您已經是第二次簽的新秘了,再無法服務,我恐怕很難接受這事實!!
以及您中午的服務時間是寫11點半! 宴客時間是12點~
您11點半到這樣來的及嗎?? 通常宴客新秘不是都提前1小時到??
隔天晚上沒收到新秘的回信,所以我又寫了一封信給新秘
內文為:::
我可以要求合約書除了原服務內容外,新增一些雙方保障權益的內文嗎??
EX~~ VW 新秘區有提供 合約範本,希望能像那樣。
我收到新秘的回信了
內文為:::
合約書已修改一些部份,
請妳確認完無誤簽完寄回給我
我想雙方的合作關係是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礎上,
我覺得從妳的來信中,
並未讓我有受到尊重的感覺。
所以您應該不會有後續接到case? 又或者臨時家裡有事…之類的,又要違約吧??
9/8您已經是第二次簽的新秘了,再無法服務,我恐怕很難接受這事實!!
關於您上次遭新秘違約,我無法表示任何意見
但是,這不是我的問題…
又要違約吧??
既然我已經接下您的委託,我就會盡力完成您的需求
我在家帶小孩之前,
是園區負責客訴的QA工程師
我不會不尊重我任何一個客人的
我之後也還要接新秘的工作
沒必要把名聲做壞,對我沒有任何好處,
所以請妳放心,
也不要再一直質疑我要去接其他的case放棄這個case~
拜託 !
寫11:30分是讓新人至少要在這個時間到達新娘休息室
我也會於11點初提前到達餐廳新娘休息室,
但是因為新人有進新房與必須在新房內坐一段時間的習俗
避免新人又要趕著去餐廳所以訂定11:30之前
加上,因為新郎已經化完妝了只需整理一下
時間上比較充裕
如果妳可以提前到達當然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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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以上她的回文,其實我也蠻難過的,我只是站在我的立場想,新人一輩子只有那天,但新秘是接無數CASE!
如果新秘的立場覺得我不尊重她,為什麼合約不列出公平條款呢??
新秘回了這些,我也開啟了他重寄給我的文件檔, 修改的部份我只看到 已付款金額有變動 其餘都沒變。
我都已經明明白白提出我的需求了,為什麼她不能配合一下呢?
我也願意相信新秘呀! 我之前違約的新秘更是作品一堆,他因為需要帶小孩的關係,其實作品數並不多,也不接太遠的CASE,經歷、年資、作品,我之前那位都還更豐富,她還不是做出違約的事?
我之前簽的新秘,沒一個是雙方平等有利的,沒一個是VW標準範本的,我就是選擇相信,才會後續惹了那麼多事,多花一堆時間一堆金錢在試妝呀。
買賣簽條約很合理吧??
各位水水給點意見吧??? 婚期快到 脾氣實在太容易火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