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果手信的受害者~[統一報到處]
這裡是[果果手信]受害者的統一報到處:
結婚是一輩子一次的大事,
而喜餅雖是其中一個小環節,
卻影響人際關係甚大,
一個小出錯,也許會失去一個一輩子的朋友,
我們在婚事焦頭爛額時,
已經盡我們的力量找到適合自己經濟能力又希望朋友滿意的喜餅,
卻在訂購時出了大問題!!!???
舉凡您有因果果手信訂購喜餅而讓您喜餅出了問題者,
都可以在此留言,
以下是之前受害者在此版的相關連結~
- 喜餅代理商~果果手信的受害者~請進來報到 http://verywed.com/forum/expexch/2087257-1.html
- 喜餅代理商 http://verywed.com/forum/expexch/2068256-1.html
- 希望大家不要再受害了 http://verywed.com/forum/expexch/2072328-1.html
- 請各位水水 注意 "果果手信"的rita小姐 http://verywed.com/forum/expexch/2076804-1.html
-
果果手信的後續(你沒有誠意想要解決) http://verywed.com/forum/expexch/2080238-1.html
刑法第339條第一項(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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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圖":須犯罪者主觀上(本身)有想要騙取他人之物之意思。
2."詐術":須使用詐術,並使他人陷於錯誤,誤以為是真的。
3."交付":他人須將物交給犯罪者,並因此交付而受到損害。
此三點為構成詐欺罪之要件,構成詐欺罪必須三點同時滿足,缺一不可。
我剛有去問過律師~
是否有集體訴訟的可能性?
律師說:
集體訴訟通常是民事案件,
詐欺屬刑事案件.
警察受理報案後會請分局偵查隊移送地方法院,
我們就等待法院通知報案人及被告出庭,
由檢察官起訴她~
律師說犯罪者詐欺300元也是詐欺,三萬元也是詐欺,
法官並不會因為我們很多人被同一人詐欺而特別重視(一案歸一案)
所以認為妳有被詐欺的人就要去警察局報案囉!!!
這樣妳的損害才有可能得到賠償.
剛剛有水水問我去報案要說什麼?
簡單來說:妳就是被詐欺了~
詐欺是屬刑事案件,刑事判決為事實之認定,
警察受理後會進行偵辦,偵查詢問後若依法認為應予續行偵辦,
會將案件移送地檢署交由檢察官審理.
至於求償的部分屬民事,
那就是為什麼在報案時警察會寫要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的部分,
水水們可以搜尋網路上[詐欺竊盜等案件受害民眾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宣導手冊]的資料,
重點我整理如下:
- 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對於加害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提起民事訴訟程序,但亦得在刑事訴訟起訴後,在第二審辯論終結前,對於被告及依民法應負賠償責任的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其損害。
- 刑事附帶民事乃被害人提起刑事告訴後,在刑事庭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或第二審辯論終結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由刑事庭法官或將案件移交民事庭法官審理。因為刑事案件被害人所遭受的民事損害賠償,其程序與民事訴訟相同,法院可以促成當事人雙方訴訟上和解,或是進行判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依法無須繳納裁判費。
- 如僅於刑事偵查期間之檢察官面前或刑事案件審理期間,在刑事庭法官前談和解數額,並記載於偵查或訊問筆錄中,而未提起附帶民事起訴,則無法如民事庭之訴訟上和解有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被害人應要求加害人當庭付清和解數額,或私下簽立和解書,始得尋途求償。
- 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要的優點有二:其一,依刑事訴訟法第499條及第500條之規定,就刑事訴訟所調查之證據,視為就附帶民事訴訟亦經調查,且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依據,因此可以免除您在民事訴訟上的舉證責任。其二,在現行的刑事訴訟制度中,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及第505條之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是免繳納裁判費的,如此亦可減輕您在訴訟上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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