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爸媽喜歡簡單,我們不走傳統儀式又想在農曆七月宴客,便與婆婆商量合八字擇一吉日公證結婚並登記,農曆八月宴客單純補請,經算命師合完八字,覺得此作法可行並得到篤信道教的婆婆首肯,在2013/03/05於士林地方法院完成我們的終身大事。

當日我請了造型與攝影,雖然所費不貲,可是一生一次的大日子,我仍希望可以留下這一天美麗的記憶,前一日慎重其事的買了一束小捧花,全是希望讓這天變成回憶裡完美的一天,攝影師成品我非常滿意,雖然必須等兩個月但相當值得,姐妹們看了照片後都跟我一樣濕了眼眶....

雖然現在是登記制,公證結婚還得另花一筆公證費,但我還是相當推薦不走儀式的新人來公證,在法官與親友的見證下說出我願意的誓言,超有結婚的真實感,當日即使不請專人打點,也記得畫上淡妝穿著正式,可以的話帶上一束捧花,請親友幫你們多拍些照片,我覺得這樣真摯動人的場景遠比婚紗照更美麗更有意義!{#emotions_dlg.emo1-1}

 

























































































 

算日子公證結婚再於農曆鬼月補請,我跟妹妹都是用這方法說服男方的父母,因為在鬼月宴客真的可以省下一小筆,且餐廳、造型、攝錄影全都不必跟別人搶,給各位準新娘們做個參考{#emotions_dlg.emo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