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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W知識+]捐款給公益單位時是否可以用別人名字?



文章186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2009-05-05

是這樣的,婚前版的大樓被網管停蓋了,我的好奇心沒有得到答案,只好來問問大家。

 

問題是這樣的。

 

如果我捐款給公益單位,公益單位不是都會給一張收據嗎?如果是我捐款,但捐款人寫老公名字、 小孩名字,這在法律上會有問題嗎?如果我捐款人寫的是朋友名字呢?會有所謂偽造文書的問題嗎?畢竟我朋友並沒有要捐款,是我擅自想做功德給她呢?

 

拜託有法律知識的媽媽們說明一下,讓我能多點知識。

 

 

 

 

 

Na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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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9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應該是可以吧.我捐款時都寫老公的名字.

去郵局捐的.如果有嚴重問題..郵局人員也會口頭告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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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3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據我所知沒有問題喔!

到時候捐款的收據就會是你的朋友的名字

他可以拿去抵稅用

(之前參加過一個同事媽媽的葬禮

後來有去的同事們都收到公益團體的收據

原來同事家不收禮

而把我們的奠儀都依照我們每人的名字捐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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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這我也很想知道。

基本上,我是覺得全台灣同名同姓的人那麼多,那位新娘也沒法證明,新祕寫的就是她(若不知前因後果的話)...

而且新祕是留她工作室的地址,不是留新娘的地址...

 

我婆婆也都會捐錢給慈善機構,有時就一家八口人的名字全部寫上。

幫忙別人是好事,我是不會去告我婆婆偽造文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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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如果無法舉証就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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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6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禁止發言。

 

 

 

 

Na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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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7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每個月我們幾個同事都會付現金給同事B, 她會用她特定的一張捐款信用卡,每個月選擇一間慈善機構幫大家捐款.  三不伍時我都會收到慈善機構寄給我的收據, 上面寫我的名子.  但是其實實際付錢的是同事B,刷的還是她的信用卡.  所以我覺得,新密以新娘的名義把錢捐出去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吧,我猜.  要是這樣也能產生偽造文書的問題,那新密真的是雖到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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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如果只是禁止發言應該還是找得到文吧?

我完全找不到吶~

可以給我網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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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34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啊... 一個人信用不值那幾千塊...

還一直說她教育多好工作多好水準多高... 想想也不知該怎麼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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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6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http://verywed.com/forum/expexch/1556822-1.html

http://verywed.com/forum/expexch/1556414-1.html

 

原來如此,所以說,偽造文書是要以對當事人有損害才能提告就是了。

 

不過如果我以朋友名義捐款,然後搞的朋友跟她老公吵架,讓她老公以為她拿一堆錢去捐款,偏偏家中經濟又不好,這樣不曉得算不算"損害"?  XD

 

 

 

 

 

Na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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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5日

那張收據害她面子盡失

應該對她是種損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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