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以前的文章就會知道
我原本今年1/21日預產 但是公司卻要求我1/10遷離職
這意味著
年終獎金和產假都不想給我....
還要我幫忙面試新人(因為是專業職 她們無法評估新人實力)
並且把新人訓練好 然後要求我1/10 離職
當我確定公司副總不願意給我 我該有的福利時
我隔天就沒去上班了 立刻請產假
主要是避免被逼簽離職....
後來可能找不到我簽離職 產假有給我了
但卻扣了我一個月的年終獎金 原本兩個月
如果我在那邊上班是正常上下班的人
我可能會覺得被扣這一個月就算了
但是公司有段時間很瞎忙...我那時八點上班凌晨四點下班 也是大家所知道的責任制
工作20小時領8小時薪...
懷孕33週時 還跑去韓國幫忙送樣品(沒懷孕時也都是我送)
因為沒人要去 那時韓國天氣零下 16度
最後我得到了什麼? 是這種無情的待遇
昨天打電話到勞工局 問有關年終獎金的事
得到的答案是 如果我是正常工作 別人有領到年終 我就應該要領到
要我把資料收集好 過去他們那邊申訴
很好 這是好的開始 我要讓他們知道 不可以這麼欺負勞工..
還好那時候我為了預防萬一
把副總跟經理來回的文件都存下來了
經理覺得副總決定不對 所以有偷偷轉信給我看
但他也是孩子的爸爸 面對他自己的主管
他也只能跟我說
"他的立場不能為我做什麼 希望我去爭取我該爭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