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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宴
去年十二月七日註冊,今年二月七日辦婚宴,因為經濟的考量,本來不想辦婚宴請客,後來只請一桌。辦喜宴對我的感覺,實在是非親身經歷是不能體會的,才發現這是一個用金錢也買不到的回憶,很開心最後我沒有省錢而辦桌,呵呵!
另一個感受最深的就是友誼的可貴,大家都好疼我,特別是為我包扮造型、化妝、禮服設計的楊小姐;專程為我從馬來西亞來喝嚞酒的陳小姐;為我蹺班的楊小姐;課業很忙還要趕回家鄉的馬小姐;司機、神父兼主持人的賴先生。
很想說,謝謝大家,我愛你們!
當天的婚宴還有我親愛的老公,為我制造了很多驚喜,有新買的婚戒,有玫瑰棒花,進場的助興工具等等。我想說,老公,你真溫柔!
以下是婚宴流程:
(1)播放結婚MV (2)播放結婚進行曲 (3)新人進場
(4)來賓以助興工具歡迎 (5)新人在神父面前宣誓 (6)新人發表感言 (7)開席 (8)敬酒、給謝卡 (9)合照 (10)囍糖
我是馬來西亞新娘,男友是台灣新郎。由於我們目前在台灣念書,所以我們選擇先在台注冊,再到馬來西亞注冊。
雖然先在台注冊,但得先在馬來西亞辦理單身證明。而且我是自己辦,如果委托別人辦則更麻煩。流程如下:

(一)馬來西亞部份

(1)到國民登記局(JPN)的結婚與離婚辦事處 (bahagian perkhawinan dan penceraian)
~~~對方會給(01)申請信 (02)宣誓書 (03)表格KC09

(2)到JPN裡的宣誓處(pesuruhjaya sumpah)
~~~ (01)己填妥的(1)的三樣文件 (02) 身份證(正副本) (03) 護照(副本)
(04)費用RM 4
***馬來西亞的一方出示身份證,另一方出示護照

(3)回到結婚與離婚辦事處
~~~(01)出示(1)的三樣文件 (02) 身份證(正副本) (03) 護照(副本) (04)費用RM 5
***這時會拿到單身證明

(4 )到外交部(Kementerian Luar Negeri)
~~~(01)單身證明 (02)費用RM 10
***禁穿短褲短裙及拖鞋
***布特拉再也區的外交部在山上,得乘車上山
***單身證明的時效為150天

(5)到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01)單身證明 (02) 單身證明之中文翻譯本 (03) 雙方護照(副本)
(04)費用RM 165
***可自行翻譯或找翻譯社或翻譯官
***武吉免登區的辦事處的收件時間是週一到週五,早上九點到中午十二點
取件時間是週一到週五,下午三點半到四點半。三個工作天才可取件。

(二)台灣部份

(1)中華民國外交領事局
~~~(01)單身證明 (02) 單身證明之中文翻譯本 (03)身份證 (04)護照(副本) (05)費用NT 800
***三個工作天才可取件
***身份證為台灣的一方,護照為馬來西亞一方
***若馬來西亞一方沒親自辦理得寫委托書,沒有固定格式,注明由誰代辦即可

(2)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註冊)
~~~(01)結婚書約 (02)單身證明 (03) 單身證明之中文翻譯本 (04)戶口名薄
(05)雙方身份證 (06) 護照 (07) 雙方印章 (08) 二吋照片
(09) 聲明書 (10)費用NT 250
***結婚書約得有二個證人的簽名及印章,可先拿回家填妥再辦理註冊
***照片為更換身份證所用,持居留證的一方則不用照片
***費用方面是中英文的結婚證書各收NT100,換身份證NT 50
***中英文的結婚證書是在馬來西亞注冊的必備文件
***聲明書可在戶政事務所先拿回家填寫
***以上證件皆要正本

注:這只是台灣部份的註冊而己,雙方尚需回馬來西亞註冊,詳情不清楚,呵呵。



我和男友是台灣--馬來西亞兩地的戀愛,五年前吧,當初離開馬來西亞來台念書時,曾跟馬來西亞的家人及朋友說好畢業我一定會回來,結果二年多前我在台灣交了這個初戀情人,近來還覺得我們倆感情穩定,就想到手續辦一辦就結婚好了。
但由於我們都還在忙著學業,又有那種懶惰去跟著華人禮俗的要求去完婚的想法,所以近來在想要不要公證結婚就好,但又想到大家結婚都有婚禮什麼的,所以在考慮什麼是能省事的,什麼又是一定要做的… …
男友說他在國外念書的好友在今年九月回台一趟,建議說順便找他們當公證人,我瞭解好友參加"婚禮"的喜悅,所以也在考慮要不要九月先在台灣辦,下次看什麼時候回馬辦(兩地都需要注冊結婚才算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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