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馬來西亞新娘,男友是台灣新郎。由於我們目前在台灣念書,所以我們選擇先在台注冊,再到馬來西亞注冊。
雖然先在台注冊,但得先在馬來西亞辦理單身證明。而且我是自己辦,如果委托別人辦則更麻煩。流程如下:
(一)馬來西亞部份
(1)到國民登記局(JPN)的結婚與離婚辦事處 (bahagian perkhawinan dan penceraian)
~~~對方會給(01)申請信 (02)宣誓書 (03)表格KC09
(2)到JPN裡的宣誓處(pesuruhjaya sumpah)
~~~ (01)己填妥的(1)的三樣文件 (02) 身份證(正副本) (03) 護照(副本)
(04)費用RM 4
***馬來西亞的一方出示身份證,另一方出示護照
(3)回到結婚與離婚辦事處
~~~(01)出示(1)的三樣文件 (02) 身份證(正副本) (03) 護照(副本) (04)費用RM 5
***這時會拿到單身證明
(4 )到外交部(Kementerian Luar Negeri)
~~~(01)單身證明 (02)費用RM 10
***禁穿短褲短裙及拖鞋
***布特拉再也區的外交部在山上,得乘車上山
***單身證明的時效為150天
(5)到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01)單身證明 (02) 單身證明之中文翻譯本 (03) 雙方護照(副本)
(04)費用RM 165
***可自行翻譯或找翻譯社或翻譯官
***武吉免登區的辦事處的收件時間是週一到週五,早上九點到中午十二點
取件時間是週一到週五,下午三點半到四點半。三個工作天才可取件。
(二)台灣部份
(1)中華民國外交領事局
~~~(01)單身證明 (02) 單身證明之中文翻譯本 (03)身份證 (04)護照(副本) (05)費用NT 800
***三個工作天才可取件
***身份證為台灣的一方,護照為馬來西亞一方
***若馬來西亞一方沒親自辦理得寫委托書,沒有固定格式,注明由誰代辦即可
(2)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註冊)
~~~(01)結婚書約 (02)單身證明 (03) 單身證明之中文翻譯本 (04)戶口名薄
(05)雙方身份證 (06) 護照 (07) 雙方印章 (08) 二吋照片
(09) 聲明書 (10)費用NT 250
***結婚書約得有二個證人的簽名及印章,可先拿回家填妥再辦理註冊
***照片為更換身份證所用,持居留證的一方則不用照片
***費用方面是中英文的結婚證書各收NT100,換身份證NT 50
***中英文的結婚證書是在馬來西亞注冊的必備文件
***聲明書可在戶政事務所先拿回家填寫
***以上證件皆要正本
注:這只是台灣部份的註冊而己,雙方尚需回馬來西亞註冊,詳情不清楚,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