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過年除了團聚歡喜的氣氛,另有一部分待嫁新娘覺得自己最後一年在家圍爐的感嘆與已婚媳婦坐在夫家團圓桌卻想著無法回娘家團圓的惆悵。

傳統習俗出嫁的女兒初二才回娘家,在古代,家庭成員多就算出嫁女兒初二才回娘家,除夕、初一的團圓飯仍有嫂嫂、弟媳在家陪伴家人,現代社會趨向少子化有些家庭若女兒出嫁可能就要面臨兩老或獨自度過除夕與初一,再說一年一次的過年哪個孩子不想與從小一起生活到大的親人一同度過呢?有些舊習俗其實並符合時代潮流,就像現代婚宴中很多父母不再迷信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而省去禮車駛去時的潑水儀式,拋開那些舊有出嫁兒女回娘家的相關習俗,我覺得回娘家很重要的一點,決定權在於媳婦而非婆婆或老公,以男女平等的信念而論,過年是一個大節日,每一個人都該有自由意識安排決定自己哪些時間要和什麼人度過,假設夫妻倆人無法達成共識,何妨讓對方依自己的意願決定,何苦硬要將兩人綁在一起造成某一方的惆悵。

或許在二十年、三十年我也會成為人家的婆婆,關於過年,我想我會告訴我的媳婦「想在何時回娘家都沒關係,無需有壓力,重要的日子我們希望有你相伴,你娘家的家人也是這樣殷殷期盼著的,但兒子若願意請讓他留下來陪我幾日。」當然,也希望我出嫁的女兒能早早回來陪我吃年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