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問自己,愛有多長?以前我不知道,但現在,愛大概就是一個名字的長度吧。

總會有一個人,當你以為你把她忘掉的時候,那個深深藏在你內心深處的記憶總是會被打開,儘管經歷了歲月的漂流與腐蝕,你想忘卻仍忘不掉它。

我第一次遇見她,是在一個基督孕婦按摩教的教堂,仿佛是上帝精心安排的相遇。她是那麼美麗,一條漂亮淡黃色裙子,溫柔調皮的模樣,她就像是一隻活潑亂跳的小梅花鹿,無意間撞進了我的森林,把我的世界攪得七上八下。愛本身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不管她如何不符合你世界裡的定理,你仍然很喜歡她,也許因為她是你平淡的世界裡蠻橫的奇跡。那麼一刻,我的心微微一動,感覺整個世界都因此而更加明亮了。

第一次和女孩吃肯德基,第一次在大街上牽著女孩的手,第一次親她,第一次那麼耐心地等一個人,第一次見到那麼藍的天空。總是有這麼一個人,她打破你許許多多的第一次,陪伴你,分擔你的心事,知道你的喜好,成為你的例外,也成為你刻骨銘心的記憶。

我愛上了她,在一個夏天的午後。鳥兒的吱呀遊蕩在清翠的樹葉間,陽光透過樹葉留下斑斑點點的光圈,有風的時光,夏天的氣息總是那麼地清新,風吹在皮膚上只感到一陣愜意的舒適。這一段時光只屬於你和她。你關心她的感冒,關心她的一切勝於自己的一切。你牽著她的手,不去問街有多長,腳有多累,你只想就這樣一直陪伴她走到世界的盡頭.

我愛她的微笑,她的眼神,也愛她調電話提款皮地問我:“你愛我嗎?”我總是貼到她的耳朵旁輕輕地說:“我只愛你一個。”

然而在童話的世界裡,幾乎所有的故事都在夏天裡生長,在冬天裡死去。

莎士比亞說,愛不過是一種瘋。愛,的確是一種瘋。仍然記得分離後的那一些時光裡,沒有了她,世界是多麼地暗淡,外面似乎每天都在下著暴風雨。你竭盡全力去忘掉她的一切,刪掉她的照片,她的聯繫方式,卻仍然無法阻止自己想念她。有一個種關於愛的感覺,千百年來人們稱它為“思念”。

在黑夜,思念一個人,是一件無比惆悵卻又無法排遣的事情,仿佛全世界的苦悶一時間卡到了咽喉,痛苦的感覺一點一點地吞噬著眼眶最後的防線,想哭自己卻又不哭。也許在愛情的世界裡規律有時候總是顛覆的,你越想忘掉一個人卻是記得越清楚。我責怪自己沒用,為什麼她已經不在我身邊了,我為何還要去想念她,然後自己又拼命去找她的照片,她的聯繫方式,找到了她的聯繫方式,卻一句話也說不出,也許已經沒有語言能夠表達此刻的心情了。莎士比亞說每一個被束縛的奴隸都可以憑藉他的手掙脫他的鎖鏈。而我卻做不到,因為我是一個真正的奴隸。

那一年我記得過了一個,天空下起了雪,整個世界都是灰沉沉的白色,就像我的世界一樣,孤孤單單,冷冷清清,清清靜靜。

我不知道什麼才算愛,許多的愛情的故事裡也說不清楚什麼是愛,我只知道當你真的竭力放下這一切打算變賣家產帶著她遠走高飛的時候,那真的就是愛。然而,她離開了。

我曾去恨她,最後我發現自己一點恨也恨不起來,因為我零類接觸行銷無法去恨一個自己那麼愛的人。隨著時光淡去,又隨著歲月在侵蝕,她在記憶卻不曾褪色。在時光的旅途裡,我看著她的背影漸行漸遠漸漸消失。我站在原地,望著她的背影漸漸遠去,痛苦過,思念過,墮落過,也糜爛過,但即使有一天她回頭看見我的目光的時候,我的微笑也只會對她說:不必回頭。

我想,在這個世間,原本沒有什麼完美值得用生命去堅持的東西,如果有,那麼一定包括愛情。如果非要加個堅持的長度,我希望是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