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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7年5月10日

2007-05-10
高中女生可請56天產假

今年9月實施 家長批太「開放」了


【綜合報導】

學生受教權更獲保障!為讓懷孕女學生不致中斷學業,教育部最近完成「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草案,

明訂懷孕女學生可請約五十六天產假,以及最長兩年的育嬰假,並可參加補考,不適用平日請假扣分規定。

新辦法最快自九月開學的九十六學年度第一學期起,從高一新生開始逐年實施。


重大政策

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統計,去年全國有一百五十三名高中職女學生懷孕,其中一百零二人是夜間部進修學生,

當中九十四人已婚,五十九人未婚,未婚懷孕約佔三成九。

教育部中等教育司副司長黃坤龍昨說,新辦法僅針對高中生,但若經教育部核定,高職生也將比照辦理。

《性別平等教育法》原已規範各級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台灣大學率先提供女學生產假與育嬰假。

黃坤龍昨說,依高中生學生請假辦法原規定,若請假日逾學期三分之一,該科成績不計分,學生可能得辦休學;

新辦法中可使請產假、育嬰假的女學生,補考與請假扣分不受原本規範。

至於產假天數,教育部表示,可能依《勞基法》規定(五十六天),但仍須由各校自訂。

給懷孕者一條路走

北市高職學生家長會聯合會長王世欽質疑這項政策,間接鼓勵女學生不採取更多避孕措施,使懷孕問題更嚴重。

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理事長李秀貞批評,懷孕女學生應以休學方式給予隱匿保護,而非給假使懷孕事實曝光。

女兒讀國三的北市楊姓家長批評:「就算用現代眼光來看,這辦法也太『開放』了,

小孩子可能因此覺得就算懷孕也有假,無形中受到鼓勵,而不警惕意外懷孕可能的下場。」

黃坤龍強調,此辦法絕非變相鼓勵高中生懷孕。

玄奘大學應用倫理中心主任釋昭慧說,這是使懷孕女學生免於被歧視,「給一條路走」。

尊重生命全民運動大聯盟執行長陳青龍認為,若性教育成功,未成年學生不會有性行為,如今是在後段補強。


美澳多所高中實施

中山女中教務主任簡菲莉指已調整請假辦法,給學生協助及復學輔導。

美國已有數所高中主動給產假,如加州庫比蒂諾高中(Cupertino High School)給六周產假。

澳洲雪梨蒲朗普登高中(Plumpton High School)早在十三年前就有學生產假政策。


青少女未婚懷孕諮詢

◎勵馨基金會:電話諮詢、醫療協助、資源轉介、未婚媽媽之家、法律及家庭諮商服務等

◎兒童福利聯盟:出養服務

◎杏陵醫學基金會:提供性教育輔導諮詢

◎國民健康局青少年網站:兩性關係教育、醫療資源介紹等

資料來源:上列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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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7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5月10日

真 耽 心 未 來 的 教 育 !!

這 樣 算 是 鼓勵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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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5月11日

太誇張了~在我眼裡小孩生小孩.
只怕會有更多小孩受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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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5月11日

很多人都認為讓高中女生可以請產假好像是變相要鼓勵女學生懷孕

但是如果能換個角度看

若因她們懷孕就讓她們中斷學業 日後造成的社會問題可能更大

因為沒學歷所以要找的正當工作機會可能更少

這時她們因經濟壓力的問題 誤入歧途的機率不是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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