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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家用分擔?
我和男友都有上班,收入相當(各約5∼6萬)
男友的媽媽在台北有置產,他一人獨居,
所以假日我會去他家住,
一開始是說買菜,買水果,家用購物等"小錢"我付,
他付大筆的錢,(以後小孩學費,上館子,出國......)
個人購物,交通私人開銷自付,
但大部分的東西(他的衣服,吃的,喝的)都是我買的
最近考慮結婚,
我向他提出他應該每月給我幾千塊菜錢,
但是他非常不願意,
兩人大吵一架,
他說女人有那種靠男人養的想法是不對的,
他還說如果我那麼在乎錢應該去找一個月賺十幾萬的,
我只是單純的覺得養家是男人的責任,
請問有上班的各位太太們,
老公每個月會再給家用嗎?
還是,東西誰買的就誰付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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