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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家用分擔?



文章237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月24日

2004-01-24

我和男友都有上班,收入相當(各約5∼6萬)
男友的媽媽在台北有置產,他一人獨居,
所以假日我會去他家住,
一開始是說買菜,買水果,家用購物等"小錢"我付,
他付大筆的錢,(以後小孩學費,上館子,出國......)
個人購物,交通私人開銷自付,
但大部分的東西(他的衣服,吃的,喝的)都是我買的

最近考慮結婚,
我向他提出他應該每月給我幾千塊菜錢,
但是他非常不願意,
兩人大吵一架,
他說女人有那種靠男人養的想法是不對的,
他還說如果我那麼在乎錢應該去找一個月賺十幾萬的,

我只是單純的覺得養家是男人的責任,
請問有上班的各位太太們,
老公每個月會再給家用嗎?
還是,東西誰買的就誰付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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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Marian

文章1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月24日

老實講,我不知道為什麼結婚後的人還要分那麼清楚?!我和老公都是用同一個銀行帳號,所有的金錢支出都是從我們共有的銀行戶口扣。雖然有些人會覺得不太好,沒有自己的私房錢,但是這對我們從來沒有造成問題,因為我們不會彼此干涉對方如何使用存款(當然也許因為他賺得比我多,又捨得讓我花),所以我們從沒有因為錢的事吵架。其實我覺得對方的金錢觀在交往時就可以看的出來。在我們還在交往中,老公就已經幫我辦副卡,而他從來不會干涉我的消費習慣。我只能說,如果婚前就發現你的另一半捨不得讓妳花他的錢,婚後可能也不會對妳太大方。如果妳覺得這將會造成你們婚後一個爭執的起因,我想還是應該先溝通一下。
至於妳所說的那些消費,我覺得小錢其實加起來反而比大錢可觀,我想你們應該要重新分配,或者彼此拿出一筆生活費來付平常生活上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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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43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月24日

提供我們的做法給妳參考:

我們是雙薪家庭,去年九月才完婚,所以各自有各自的財產。婚後,我們說好了,大項的金額由老公支出,而小筆的由我出。

老公負擔的部份:房貸、保險費、信用卡費、到賣場消費的費用、新家電、新傢俱、子女教育費、每個月給婆婆的零用金...等。

而我負擔的部份:水電瓦斯費、信用卡費、保險費、一般性消費(如置裝費、看電影、和朋友出去消費)、第四台費用....等。

其實,我想妳老公會這麼說,可能是因為妳和他賺的錢幾乎相當,所以她認為妳在和他計較。只是他可能個性比較直,說話心直口快,沒有想到妳的感受∼

我覺得一旦結婚後,很多費用都會重覆,不可能真的分的很清楚,而且,萬一我用到錢短缺,我還是跟老公拿,所以,也無所謂一定要分開或合起來使用了。

分開負擔的目的只不過是將"責任"給做個劃分,倒也不是真的為了錢二人要算的多清楚。若是妳有能力每個月負擔那些費用,那麼,也不必真的一定要跟老公拿,不是嗎?只要任一方沒有錢可用了,根本也沒辦法分的多清楚,最後還是會用到另一方的錢。

所以囉∼婚後二人賺的錢遠比單身時多更多,只是將二人的錢用在該用的地方才是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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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月25日

是ㄚ~我想沒必要分ㄉ那麼清楚吧~
像我老公每月ㄉ薪資大約5萬
他會留1萬在自己身上
其餘ㄉ4萬就交給我拿去銀行存
而要繳什麼費用不管是我ㄉ還是他ㄉ或是家裡ㄉ開消
一律都是從那個戶頭領出ㄉ
所以不需要分ㄉ那麼清楚吧!!
畢竟都是夫妻ㄌ.有差ㄇ
我覺得還是該跟妳未來老公好好談談ㄚ!
祝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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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4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月25日

我跟老公是二人都要負擔家用比例2:3,我2他3,另外房貸完全他付,因為房子是他的名字,其他自己的錢自己規劃,現在沒有小孩,有小孩的話可能就不一樣了。買公用的東西就從家用出..

我覺的家用完全由男方負擔的想法不見得正確,現在多是雙薪家庭,雙方共同負擔家用及家事,我覺的比較公平..

女人靠男人養的想法不對,不過男人靠女人養的想法也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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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yiwen

文章30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月26日

我老公每月賺的錢比我多了將近三萬塊
家中的所有開銷幾乎都是他在付
包括房貸 車貸 水電 刷卡費 保險費等
以及我們一起外出的所有費用

我則付我個人出門時所花的費用 刷卡費 繳會錢
以及幫他買的東西和偶而買菜錢
後來他變成月光族
而我戶頭的存款越來越多

於是我就把我的錢全部統一交由老公管
以後我們所有支出都交給他處理
而他也會隨時給我零用錢
隨時問我身上的錢夠不夠用
反正我生性迷糊
有人管錢還真不錯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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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月26日

家用要分擔,....那一切家事做丈夫的也要分擔ㄚ,....又說到小朋友撫養上,教養費或許能分攤,但那家子不是母親用了較多的心與力呢,....做為母親分娩的疼痛難道是做丈夫分攤的了,....女性由自己的家嫁到一個生活習慣完全不同的家中,心境的調適做丈夫的又能分攤的了嗎
現代人還是覺得做妻子的應該煮飯,洗衣,傳宗接代,照顧小孩....孝敬公婆....那做丈夫的應該做些什麼?連古時後男人養家的責任感都沒有,當什麼男人,女人都比他強,......他該額手稱慶,自己未來的老婆有另一份薪水,如有急需可以派上用場....而不是一眛要求老婆分擔什麼的....
那無法分擔家計沒有工作的女人是不是都別嫁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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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7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4年1月26日

謝謝各位給我的建議,
經過討論後,
結婚後他出2/3,我出1/3的家用,
他也同意現在一個月給我$5000買菜,
讓我到他家煮飯幫他帶便當,

我男朋友是很節省的,
他說他只是想多存一點錢,
讓結婚後家裡生活更有保障,

認識他之後,我也從月光刷卡族變成小有積蓄
大家一起努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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