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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懂保險的水水或帥帥



文章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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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7年4月24日

2007-04-24
請問一下哦...
我家帥帥在三年前因上大號出血而住院...
剛開始不知道是何病因...
所以醫生要他住院檢查...約住了三天左右..
後來要出院前才會同外科醫師檢查..才知道是痔瘡..
也順便做了門診手術....當時保險公司有做理賠...

這兩天...
我想要向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無上限終身醫療...
業務員說如果告知這次病史...
需要做體檢...但是帥帥的體重有點超重...
而且痔瘡一定會被除外承保..
需要等待幾年之後...如無復發後再次體檢才能消除...
所以他要我們不要告知...
他說保險公司不會去查過往病史...
如果痔瘡在這兩年復發...不要申請理賠就好..
那麼就算有這病史...以後如要申請其他項目的理賠...
保險公司還是會賠...而且痔瘡的部份...等過了幾年後..就算復發了...保險公司還是賠的...

請問這位業務員說的是對的嗎....
我很擔心...如不告知此病史...以後申請理賠會被拒賠..那麼保費不就白繳了..
請問懂保險的人..要怎麼做比較好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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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4日

絕對要如實告知!
且作體檢也可以了解身體狀況!
體重問題頂多是加費承保!
至少比不如實告知被沒收保費來的好!
我不喜歡業務員因為業績而損害顧客權益!
真的很沒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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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4日

被保險人健康告知事項中分為:
1.最近二個月內是否曾就診(任何大小病都要告知,以利核保人員核保風險評估)
2.過去一年內是否曾因患有酒精或藥物濫用成癮.食道.胃潰瘍等告知病史(無痔瘡之告知事項)
3.過去二年內是否因接受健康來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它治療(你先生痔瘡己經三年了,這期間如果無覆發或回診,基本上是無須告知的)
4.過去五年內是有曾因患有高血壓.腦中風.肝炎等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並無包含痔瘡,因為痔瘡沒有多嚴重阿)

現在投保己不在告知時間範圍內,故無須告知的,基本上就算是現在投保了二個月後又得了痔瘡,都己經三年了,保險公司也要負舉證之責的...不要擔心太多

以前在保險公司從事保險理賠工作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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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0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4日

會查出來的!!!
不要心存僥倖

後來理賠無門 就糟糕
我妹同學是做南山
後來我們跟他保 一家三口
因為我就是很討厭無法要保
所以對這方面我問很清楚

更何況 你們開過刀
連我媽去看腳 都要醫生開康復證明
醫院都會有記錄喔!!

我覺得他這樣說
有點要陷害你囉
萬一買了...
卻在要保時 說你們沒有確實告知...
不理你 你要怎麼辦...

反正
雖然痔瘡不理賠
但你薪水險 或是住院 醫療 實支實付等等
其他附加項目調高
我想 在住院時都可以辦理喔!!
問問清楚喔

像我這次要流產
我住院保額給付3000/日
我只要貼一點錢 就可以住單人房
不是舒服多
其他項目都用實支實付
沒去上班還可以理賠每天的薪資

保險是買你要的 需要的
要看大方向 跟發生的狀況
你有能力 就多保點
請他們開出項目 好好討論
但自己也要遵守遊戲規則
雙方都沒話說

理賠是公司對你
不是業務員對你...
所以照公司規矩才是上策
有問題我在幫你問問我業務小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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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5日

保險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投保需誠實告知,
在要保書上會有許多有關於告知是有疾病或住院的選項,要注意的是,若無誠實告知,理賠時會有問題,
因您家的帥帥有住院並有開刀,
這種情況在詢問二年內是否有住院或開刀就得誠實告知,若無告知,隱瞞事實,至少得經過二年,保險公司就不得解約,但通常這種情況保險公司會與你相告,廢時又浪費錢哦,所以我的建議是仍要誠實告知,保險公司處理的情況有1、拒保2、加費承保3、該部位除外不保,為怕以後有糾紛,千萬不要相信業務人員說試試看,這很重要唷!(若還有任何問題可以來信問我,希望能幫上您的忙!)

保險小顧問 阿湯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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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5日

謝謝大家熱心的回答...

再請問一下...
如果真的不告知痔瘡病史....
以後遇到要理賠其他生病項目(不含痔瘡)時..
保險公司會因為痔瘡未告知...而拒賠嗎...
或是其他生病的項目還是會照賠呢....
請解惑...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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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7年4月26日

你覺得呢?
連痔瘡這種小病都要隱瞞,
保險公司會相信你其他事項都有如實告知!?
大概會把你以往的就醫紀錄全都調出來吧!
畢竟是你違約在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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