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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子過戶和貸款一定要同一人?



文章1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9月20日

2006-09-20
請一下有經驗的水水帥帥們:

我和帥帥買了房子,現在要過戶....遇到有些問題
因為頭期款是我和娘家拿出來的錢,所以娘家希望房子可以登記在我的名下,但要貸款是我老公因為他薪水較高又是公務人員貸款較容易下來...
正常來說房子所有人必須要跟貸款人同一人,
但如果房子是我的名子,貸款人是我老公可以嗎?
那請問所謂的夫妻共有又是什麼?
因為有人說可以夫妻共有房子,貸款我老公這樣就可以了
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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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9月20日

申請一般房貸,房屋所有權人除本人外,尚可為配偶、直系親屬,但年齡需65歲以下,20歲以上。

--------正要報考土地代書而焦頭爛額的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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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9月20日

忘了說:

申請人不一定是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是申請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但房屋所有權人必須為連帶保證人]。

至於申請「無自用住宅者購屋房貸」(首次購屋利率)房屋所有權人需本人,在三年內購買且屋齡在15年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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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9月20日

那麼如果是老公去貸款~房子登記為夫妻共有~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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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9月20日

可以啊。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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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0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9月20日

其實房子可以不必聯名..婚後夫妻所購的財產..推定為共有..(之前大家有討論過)
所以所有權人只登記一人..是不會沒保障的
如果聯名的話..代書有權跟你多收個幾萬塊..

房貸問題..如果自己的經濟能力沒辦法貸到的話..
可以把丈夫設為保證人..或連帶債務人(保證人)..
這樣應該就可以貸到了...

相關人義務如下 :
保證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契約付款時,必須負擔起保證責任,惟擁有「先訴抗辯權」,意謂:債權人在未向債務人催討或處份其財產前,不得向保證人求償。

連帶保證人:在借款人不履行契約付款時,必須負擔起連帶保證責任,債權人可向債務人或連帶保證人擇一催討,可不分先後順序。

連帶債務人:與債務人(房子所有權人)同付相同的債務。

以上是我的經驗,至於房貸扣款.還是必須用所有權人的戶頭..所以如果登記在水水名下的話..扣款之前再請帥帥轉帳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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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07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6年9月21日

如果是同一個,這樣年初報稅時比較方便
不然...很損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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