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家裡的開銷都是老公付,而我自已也有在賺錢這種情況老公到底該不該給我一些錢放在身上呢?因為我自已的花費要自已出,(例如,看醫生,買菜,買衣服)雖然都是小錢,目前也能接受,可是我是覺得如果說以後有小孩的話,老公也不一定什麼錢都願意付啊,那這時候我是不是就要自已付錢了呢?(例如,保母費)想請問這錢到底是誰應該出,如果是沒房貸,車貸的情況下,保母費有讓老婆出的道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