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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未滿20週引產後寶寶處理
這是我第一篇文章 只是想希望不要又更多人受害
這是我第三次懷孕
第一次在高層次超音波確認後 寶寶因為重大心臟病問題
醫生建議引產 我在22+3失去了第一個寶寶
那時候在台南的*安 寶寶離開後的喪葬費用是6000(含法師費用)
隔了兩年多 生下寶貝女兒
去年底再度發現懷孕 卻不斷出血
後來9週發現水腫 觀察3週在12週時確定為胎性水腫
在滿12週那天一樣在*安引產
引產完醫院問我們是否有認識的葬儀社 沒有的話 他們再代為聯絡
因為第一胎也是請他們幫忙聯絡的葬儀社處理 就比照辦理
沒想到 葬儀社來 說 因為寶寶未滿20週 沒有死產證明 市立殯儀館不能火化 所以得私下火化
費用為16000元
我老公覺得這樣的價差太扯
於是他寫信去市民信箱反應
收到的回應是 台南市已於104年修正法案
未滿20週之胎兒 若醫生開示證明 並提出需求 即可火化 沒有未滿20週不能火化的規定
我覺得失去孩子 父母已經夠痛心了 殯葬業者卻趁機獅子大開口 賺這樣的黑心錢
真的非常可惡
這樣的資訊提供給在台南的爸爸媽媽知道 避免再有人受騙
#沒有什麼比孩子健康更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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