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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撞,請問代步車費用的賠償?請各位大大們幫忙>
二月的時候,我和老公在高速公路上被後面的車「推撞」(經過檢方調查也確認是推撞),撞到前面的貨車(貨車屁股超硬!),導致我們的汽車前面和後面受損嚴重!不幸中的大幸是人都平安!但是車上有些物品因為撞擊而受損。
我們不是要趁火打劫的人,物品損壞、精神賠償、車子折舊...這些都算了,我們不想去貪這些,但是因為肇事者的過失造成的修理費、拖吊車費、代步車費就不能自認倒霉了吧!
1.車子前面和後面的修理費用
2.拖吊車費
3.代步車費(工作一定要用車,否則無法上班)
在維修費方面,肇事者的保險公司已經理賠(十三萬)
現在的問題出在拖吊車費(四千六)和代步車費(一萬八)!
拖吊車費是事發當天我們先繳,維修費和代步車費的部分是在我們的車子進場維修好之後,Nissan負責我們案子的專員打電話告訴我們可以去領車,這表示我們當下要付出車子的維修費和代步車費,車子的維修費我們付不出來,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告訴我們他的保險公司會出,所以我們去領車的時候,Nissan專員告訴我們目前只要付出代步車費就可以把車子領回去,代步車費由我們先付,開了收據之後再向肇事者索賠就好。
好,問題來了,我們和肇事者索賠「拖吊車費」(四千六)和「代步車費」(一萬八),肇事者說,在我們領車的時候表示這件事情已經「結案」,他的保險公司不會再負擔「拖吊車費」,這應該是我們當初領車時自己造成的疏失,在「代步車費」方面,他個人只願意出一萬二,還說剩下的六千塊要我們自己付,就當作是讓我們學一點社會經驗 ,他賭定我們不會把事情鬧到法院上去,因為對雙方都沒好處,還威脅我們接受他只願意負擔一萬二的事實,否則他要他的保險公司不幫我們賠那個十三萬的修理費,而且到時候他也會請他的保險公司幫他出面處理,他不用親自出面,我們沒有買這麼好的保險,只會把我們自己搞得很狼狽而已,電話中感覺不斷用一些話術要引導我們「接受」他開的條件。
我的疑問是,領車的時候怎麼就代表這件事情已經「結案」?我們並沒有簽「和解書」啊!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去警察局說我們不願意和解,讓警察幫我們申請到調解委員會呢?還有肇事者上面說的話應該是在呼隆我們吧!從事發到現在一句對不起都沒說,能拖就拖,要不然就是一直躲在保險公司背後,請保險公司的專員為他出面處理,整個令人不太舒服。
文章有點長...感謝各位耐心的閱讀,麻煩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或是有類似經驗的大大們幫忙解惑了!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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