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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撞,請問代步車費用的賠償?請各位大大們幫忙>



文章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5月3日

2016-05-03

二月的時候,我和老公在高速公路上被後面的車「推撞」(經過檢方調查也確認是推撞),撞到前面的貨車(貨車屁股超硬!),導致我們的汽車前面和後面受損嚴重!不幸中的大幸是人都平安!但是車上有些物品因為撞擊而受損。

我們不是要趁火打劫的人,物品損壞、精神賠償、車子折舊...這些都算了,我們不想去貪這些,但是因為肇事者的過失造成的修理費、拖吊車費、代步車費就不能自認倒霉了吧!

 

1.車子前面和後面的修理費用

2.拖吊車費

3.代步車費(工作一定要用車,否則無法上班)

 

在維修費方面,肇事者的保險公司已經理賠(十三萬)

現在的問題出在拖吊車費(四千六)和代步車費(一萬八)!

 

拖吊車費是事發當天我們先繳,維修費和代步車費的部分是在我們的車子進場維修好之後,Nissan負責我們案子的專員打電話告訴我們可以去領車,這表示我們當下要付出車子的維修費和代步車費,車子的維修費我們付不出來,打電話給肇事者,肇事者告訴我們他的保險公司會出,所以我們去領車的時候,Nissan專員告訴我們目前只要付出代步車費就可以把車子領回去,代步車費由我們先付,開了收據之後再向肇事者索賠就好。

 

好,問題來了,我們和肇事者索賠「拖吊車費」(四千六)和「代步車費」(一萬八),肇事者說,在我們領車的時候表示這件事情已經「結案」,他的保險公司不會再負擔「拖吊車費」,這應該是我們當初領車時自己造成的疏失,在「代步車費」方面,他個人只願意出一萬二還說剩下的六千塊要我們自己付,就當作是讓我們學一點社會經驗 ,他賭定我們不會把事情鬧到法院上去,因為對雙方都沒好處,還威脅我們接受他只願意負擔一萬二的事實,否則他要他的保險公司不幫我們賠那個十三萬的修理費,而且到時候他也會請他的保險公司幫他出面處理,他不用親自出面,我們沒有買這麼好的保險,只會把我們自己搞得很狼狽而已,電話中感覺不斷用一些話術要引導我們「接受」他開的條件。

 

 

 

我的疑問是,領車的時候怎麼就代表這件事情已經「結案」?我們並沒有簽「和解書」啊!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去警察局說我們不願意和解,讓警察幫我們申請到調解委員會呢?還有肇事者上面說的話應該是在呼隆我們吧!從事發到現在一句對不起都沒說,能拖就拖,要不然就是一直躲在保險公司背後,請保險公司的專員為他出面處理,整個令人不太舒服。

 

文章有點長...感謝各位耐心的閱讀,麻煩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或是有類似經驗的大大們幫忙解惑了!感恩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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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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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6年5月3日

建議可以申請調解唷,

只是要花時間去公所而已,

比跑法院方便些,

對方會請保險員同行吧,

你把所有收據帶著去調解,

委員會從中協調,

保險公司大多也是能支付範圍內都賠。

試試調解,看能多理賠一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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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5月3日

版主當初有向警局報案嗎?還是只是備案接受私下和解?

這二者好像會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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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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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6年5月4日

法律上並沒有備案這件事喔

報案就是報案 拿報案三聯單

 

你說的沒錯

沒簽和解書都不算和解

可以隨時去告他

但告的結果通常不會是你想要的結果啦

保險員都抓住這心態來喊價的

 

建議直接去公所申請調解

如果對方除了強制險之外有保其他保險

那對保險公司會派保險員出來談

基本上坐上談判桌就是喊價了

保險員依照他們的經驗跟對方的保單還有保額來喊價

對方的保單到底保甲式乙式丙式或是車碰車如果可以就先搞清楚

就算問不到 也要知道什麼是甲式乙式丙式

不太可能真的達到心裡的理想數字就是

反正調解可以三次

第一次就當測風向了

 

還有不用太相信調解人說什麼

他們的工作就只是搓湯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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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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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6年5月4日

基本上,還沒簽和解之前都不算結案,

肇事者的態度傲慢,版主一定要錄音錄影存證,

然後聯絡當初承辦的員警申請開調解庭。

 

不管有沒有走法院,車禍糾紛一定是先安排上調解庭,

不過有時候要走調解庭,也建議找一下地方有力人士挺一下,

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然後因為都是車子撞車子,沒有人員受傷,

我想應該不會有刑事過失傷害的問題(半年內要提告),

應該只會有民事方面的損害賠償(通常請求權是2年內),

但真的走上法院,曠日廢時,最後按照法官判定金額賠償,也不一定就對版主有利,

就是爭一口氣而已。

 

不過如果肇事者態度這麼差,存證後告訴他,

你可以再多告他一個恐嚇之類的~

只能說遇上這種態度的人,真的就是比誰兇,比誰肯花時間跟你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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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48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6年5月4日

我的角度比較不一樣,或許不甚正確,但版主可以參考看看。

 

對方對您造成的財損是車子,因此將您的車子修復即可,

(事實上恢復到堪用程度即可,只是人家讓您回原廠修得安心些)

至於您於修車期間所產生其他的費用,若真要轉嫁到對方身上,

那得走調解甚至民事法庭才有辦法,而且機率渺茫,

至於能拿回多少,跟您跑法院所耗費的成本相比,我看應該是打平。

 

就像前面學姊說的,要嘛爭一口氣槓到底,要嘛就各退一步,

我也曾經因為被撞,對方非但不肯付錢,還把我臭罵一頓,

當下真的氣到直接找律師寫訴狀告她,

現在想想也就不過幾萬元的事,

跳一跳身上的零錢掉下來都夠了,

浪費時間跟那種人計較,我沒她那麼不值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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