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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四個月想離婚,自己過生活也許比較不會影響寶寶。
我今年39歲,之前有過一段婚姻,因前夫外遇而分開
而後經過五年的時間,我認識了現在的先生
先生各方面還算ok,但有2個問題
1.先生是單親家庭,跟我一樣,都是父親過世
但差異是我的母親是個不想影響小孩的媽媽,很早她就開始規劃自己的生活;而先生的目前剛好相反,除了早晚需要先生接送外,也跟先生同住,三不五時就是要先生載送,且兩人互動十分密切,無論財務跟生活都綁在一起
2.先生的母親認為我年紀太大,她覺得生育會有問題。對於上述兩點我覺得不開心也提出分開,但也因為先生不斷安撫所以都沒有爆發。
當時因為想婚而且擔心太老生不出來所以認識他一段時間後之後就直接開始談婚姻跟生子。
以前我是個保守的人,很多事情希望能夠按部就班的進行
但年齡大了,再加上之前婚姻破碎,所以覺得人生為了大局有些事情應該妥協以求圓滿。
所以在未通知他家人的狀況下,我們去辦了登記,也開始了求子試管流程。很幸運的,我一次就懷孕了。
但種種問題就從我懷孕開始呈現,一開始我因為懷孕未滿三個月沒有告訴他媽,所以他晚上照樣回媽媽家實屬正常。
而後已經告訴他媽後,他還是星期一到星期三都要陪媽媽吃飯,早晚載送他媽而沒有跟我同住,我感覺不是辦法,因為我一個人在外地生活孕期沒人照顧。所以請他盡快來家裡提親確定婚事。
可是沒想到婚事都談了,對方母親跟我先生仍然之字未提後續的住宿問題,只說晚上可以來一起吃飯。
後來我問我先生住所問題,他就叫我去他家住
考慮很久,為了自己跟寶寶的安全,我只好妥協
但住了一週就因為婆婆一直暗示要做家事壓力過大跟睡不好而大出血。
我近16週,應該算是穩定。所以大出血我很害怕到醫院急診
還好寶寶暫時沒事情,但醫師交代務必請假隨時臥床平躺
我覺得這樣不行,就告訴先生我想在我自己原先住的地方居住
他却認為這些壓力都是我自己找的。跟住所無關。
而後我們還是回到我的住所居住,而先生卻要我打電話請媽媽來幫忙照顧。一樣星期日的晚上他就離開回他家裡住,星期一早上的早餐要吃藥我一直等到媽媽來的時候才有東西吃跟吃止血藥。
一早上我想了很多,一直以來為了圓滿為了有個家,我一直努力配合,溝通,妥協。但是對方跟對方的媽媽並沒有因此而多疼惜我跟孩子,找伴侶不就是為了生病或喜樂時候有人相伴?
為了孩子,我躺在床上不敢移動,但三餐還是要麻煩台北70多歲的媽媽下來照顧,那我何必要這樣子的婚姻呢?
懷孕以來一直怕自己的情緒影響寶寶,這是我高齡得來不易的孩子,但是卻因為這樣子的事情哭過吵過無數次。
真的是累了,眼淚不應該再流了,也覺得孩子最重要,至少在順利分娩前已不想再受這個家庭跟這個人干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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