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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保姆請喪假



文章2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3日

2014-09-03

我幫我以前同事問的,

不過我之前也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我同事的保姆依據勞基法的規定,

要求八個工作天的給薪喪假,

並且要求請領喪葬津貼,

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因為當初這個部分沒有寫進合約裡。

 

謝謝大家的意見~

YRChiang 在 2014年9月3日 補充:

非常非常感謝各位水水,

完全解惑了!

VW真的好多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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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3日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2年11月8日設家支字第1020066223號函辦理

查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第六次修訂版規定,凡從事受雇於家庭之服務工作,如幫傭、保姆、清潔工等,係歸屬於個人服務業項下之家事服務業,個人服務業中家庭服務業之工作者目前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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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63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3日

挖靠~~~  這麼敢開口的保母喔!! @@ 

 

我們就是無薪而已....且那段時間我們還要自己顧小孩ㄝ...請假損失的保母怎麼不說...

 

況且...保母協會有說 保母們盡量不能請假....

 

 

我當初還是給全薪..想說不退也無妨...因為她很好...但還是退回給我了...

 

自己開口要求全薪實在很不優....還要請領津貼..$1100白包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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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80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3日

無論是婚嫁或喪假或是年假都屬於《勞基法》的規定,但保姆屬於家事服務業,和運動教練、醫師、律師一樣,都是勞委會指定「不適用」《勞基法》的行業,因此在這些部分都沒有制式的法規或規定

 

行政院勞工局函釋

寫明"居家服務勞動者"不適用於勞動基準法

 

凡從事受雇於家庭之服務工作者,如幫傭、保姆、清潔工等,

係歸屬於個人服務業項下之家事服務業(細類:8940)。

個人服務業中家事服務業之工作者目前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有疑慮可去電洽詢-所屬縣市之:勞工科/局/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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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4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3日

保母不適用勞基法 +1

 

必要時可請系統介入處理,不過小孩在對方手上用詞做法還是請多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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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4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4日

好奇怪的保母喔@@

我們不是她的雇主 而只是請他幫忙

 

我與保母訂的合約

也只有規定 一個月若超過4天請假 他會退我錢@@

 

而且他自己去參加旅遊跟我請假  還退我錢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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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4日

原來保母不適用勞基法(筆記ing)

 

話說我的褓母最近也請喪假,是她自己的媽媽過世

可是她是真的非請不可的時候才請

上禮拜就請了週三跟週五,能讓家長少請假就少請

去年她公公過世,因為她公公也住附近,

那時她只有某一天提早1小時要去幫忙,

這一個小時她也請她乾女兒到她家幫忙帶寶寶

事前也都跟家長溝通過!

 

看起來我們家的褓姆真的「就甘心」啊~

相形之下版媽朋友的褓姆就有點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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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4日

保母不是用勞基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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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6日

沒有這樣的啦~什麼津貼什麼,還喪葬津貼咧...

請假就是退錢啊,要跟人家要求咧....

保母才沒有這樣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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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4年9月6日

不是用於勞基法是真的,不過也可以好好的跟她說,要請假讓她方便,但是請假期間的費用要從薪水中扣除,如果你人好一點的話,給她多一兩天的假期去處理事情,畢竟沒有人想要請喪,但是也要在合理的範圍內。

 

凡是將心比心,我想她會很感謝你的,如果她不是那種會感謝你的人,那就...叫她去吃屎吧,對不起我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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