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情抒發
只有我家的防火巷被亂停車
我家對面大樓有地下停車場,有前庭
但有幾台厚臉皮的機車硬要停在我家旁邊的防火巷
50公尺長,一台march寬的防火巷
只有我家旁邊被停了機車,還有亂丟垃圾
其他人家的路段都是淨空的
投訴縣長信箱,回答是:防火巷不歸警察局管
我在自家牆上陸續貼了不下30張的告示
通通被撕
想到就氣!這我家的牆,亂撕我的紙,不算毀損嗎?
有時候也想把自家車停進防火巷算了,堵起來他們就停不了
但我又不是沒公德心的人
刷牆壁時,很想把髒水淋到機車上
當然沒這麼做,用水管澆花時噴到車倒是會
目前只有三四台,以前最多有十多台呢!
但我一定得堅持持續表現出我的不滿,不然就又全回來了
對面大樓證明了物以類聚
投訴里長是沒用的,擺明了就是個縱容的里長
水水們,有什麼是合法的驅逐方法啊?
我一直有在拍照存證
警察拿出道交條例回我
防火巷不是道路,警察無法開單
我也想用狠一點的告示
但怕有恐嚇罪
我曾經寫過:撕告示的人非君子
他還是撕了(承認是小人嗎!?)
我曾經投訴過縣長信箱
第一次有用
再來的四次,承辦人換了,就回我防火巷不是警察局管轄
防火巷是屬於我們'這一排'10幾戶人家共有,大家有繳稅的
對面大樓沒在繳
而且,最鄰近的人都沒在停,憑什麼輪到對面來停
第一次的承辦員警是男的,隔天就把十幾台機車趕回去
接下來又投訴三次,換了個女的
她說道交條例裡的道路是寬度幾公尺以上,防火巷不夠寬
所以不是路,不歸他們管
同單位卻不同做法,好笑咧~
我也想過擺花盆,但我自己在告示上一直表明要淨空
如果擺了,怕打自己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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