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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公司有上消防宣導協會的課嗎??



文章2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2005-02-03
最近接到一通電話說:
6人以上的公司都需要上這種"防火滅火避難逃生的課程
而且電話那端的小姐說"這是一定要的!!
什麼消防法有規定

我是怕說~不會又是詐騙集團的新手法吧
雖然他們有傳真單上註明一切免費不收任何費用
可是騙人的人怎麼會說他騙人呢
(((嗯....沒辦法咩..我就是會懷疑..現在真的騙人的人太多了 ...)))
也許他們利用上課之便~觀察公司格局之類的
然後趁機....趁機做壞事...

因為電話那頭的小姐語氣滿硬的
好像我們不上課的話~就會觸犯什麼法令一樣
現在公文躺在我的桌上
遲遲沒有簽上公司人數相關資料
老闆也希望我弄清楚之後再做決定~就丟給我處理了~

雖然感覺上這種消防演習好像是一樁美事且必要~
不過~還是要小心咩..

所以問問大家
各位水水~大家的公司真的有上過""中華民國消防措施宣導協會""辦的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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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4558

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有,
最後他們就是要賣滅火器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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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水水那應該是消防器材公司想賣消防器材ㄉ花招吧 ~~
我ㄉ公司也受騙過我以為是國家消防局辦ㄉ結果全公司起ㄌ一ㄍ大早大家排排坐~來ㄉ却是器材公司賣滅火器ㄎㄎ(事後大家都笑我呆呆哈哈)
你在不放心打電話至你ㄉ區域消防隊ㄑ詢問~問他們 是否有發這件公文就可知道答案ㄌ~~
而我ㄉ公司確定是被耍ㄌ當初我也嚇死ㄌㄎㄎ以上讓你做參考~~
~學一次乖ㄉ薇薇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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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水水希望我有幫上你的忙喔..
我跟老公都在消防局上班
從沒聽過這個機構ㄟ
這個不上沒什麼違法啦
那應該只是促銷手法
建議你別理他們喔...
一般強制上課的只有某些場所的防火管理人訓練
或自己公司辦理的消防編組訓練
不過平時具備相關知識是必要的
如果有興趣請洽當地消防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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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KIKIGG

文章44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我有接過這種電話
一聽就覺怪怪
還跟我說 "一定要上之類的... "
就如你說的 我不要好像會觸法似的
我就兇回去
說 "我們本大樓每個月都有上消防課啦 ~早就上過啦~ "
他就不敢再吭聲...

別理他就是

KIKI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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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呵~~
我也有接過類似的電話~~
我是直接回絕掉~
因為去年我們就傻傻的上
最後是推銷他們的滅火器
所以就別理這些人啦~~
這只是他們的行銷手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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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juan1

文章137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沒錯!講十分鐘的正課,
接下來就是賣產品。
令人很反感,
因為我覺得有被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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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我們公司還上過"中華民國婦幼安全...什麼協會"的課(一定會搞個"中華民國"在前面)
被推銷一堆防身器材...
我還買了一個電擊棒...花了二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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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2月3日



哇~~~~~~~
謝謝樓上各位水水們大家的回應!!!!!!!!

說真的~冠上"中華民國"又XX協會的
真的會讓人覺得好像拒絕就會觸犯某某法

如果沒有大家的回應的話
那我們可能就會乖乖傳真回去
(就是他們先傳真過來報名表格)
然後就乖乖上課
然後就被推銷產品了
然後我就會被虧了~哈 !!


這年頭騙人的把戲好像越來越高明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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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月26日

本協會成立於 84年11月8日
登記為全國及區級人民團體立案
立案字號為 台內社字第 8431534 號
並於同年向板橋地方法院申請為法人身份通過.
協會宗旨 宣導國人防火滅火避難逃生正確知識.
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協會.
此篇文章及回答之內容
已觸及即嚴重構成對本協會名譽受損.
本會嚴正提出"網路管理者及發言人"刪除相關不實文章及討論.
以正視聽.
若有相關疑問 歡迎電洽:(02)22082096 中華民國消防措施宣導協會 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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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deannn

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2月26日

市府新聞稿

杜絕非法消防器材 北市消防局主動出擊


由於近日陸續接獲民眾檢舉、陳情,指稱有不肖業者假藉各種名義推銷未經檢驗且無合格標示的消防器材;消防局30日下午主動出擊,當場查獲一 業者借教育宣導之名義向民眾推銷不合格的消防器材,除當場依違反消防法第39條規定開罰,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要求不得再有類似 的推銷行為,若再查到將予以連續處分。

臺北市政府消防局再次呼籲民眾,遇到上述情形時,應儘速與消防單位聯繫,消防人員在執行相關勤務時都會身著消防制服、配戴證件,絕不會向民眾推銷任何消防器材,民眾千萬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未經檢驗合格且貼有合格標示之消防安全設備。

臺 北市政府消防局在30日下午,是以主動出擊方式,前往民眾檢舉反映的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成功查獲某業者推銷未經檢驗且無合格標示的滅火器;據民眾表示,該 業者是於7月29日主動與他聯繫,表示欲至場所內進行防火教育之宣導,到場後在宣導防火安全的同時,也介紹未經檢驗領有合格標示的滅火器,當場遭消防局人 員所查獲。消防局立即依違反消防法第39條規定當場開罰,同時要求不得再有類似的推銷行為,若再查到將予以連續處分。

消防局重申,民眾若接到自稱是消防專業人員欲至場所內進行防火教育宣導與演練,請主動向當地消防分隊或消防局查證;若市民有需要消防人員前往進行防火教育宣導,可逕洽消防局或各消防分隊。

消防局強調,消防人員在執行相關教育宣導與演練勤務時,均會身著制服並配帶証件,也絕對不會向民眾推銷任何消防器材。

消防局更再次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未經檢驗合格且未貼有合格標示的消防安全設備;民眾若發現有任何違規情形,可撥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市府話務中心隨時有專人提供服務,或撥打119,消防局會派員前往調查。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消防局
資料連結:http://www.tpech.gov.tw/ct.asp?xItem=1221023&ctNode=38007&mp=1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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