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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在台灣登記了,該如何在美國註冊登記結婚呢??



文章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1月8日

2012-11-08

各位好,

我和我的先生已經在台灣完成登記手續了,

我們分別是以留學生和學生配偶身分居留在美國,

但在台灣登記結婚後,美國政府機構是否承認我們的婚姻呢??

我們是否需要在美國完成任何其他類似公證or註冊or登記的程續,

才得以讓美國政府機構也承認我們的婚姻呢??

或者我們可以拿台灣的結婚證書去美國註冊登記就可以了呢??

那在美國註冊的日期是否需要追溯和台灣登記的日期同一天??

或是會有兩個不同的日期呢??

我們現在居住在德州達拉斯,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

可以給予一些寶貴的建議。

希望在美國生活也受到婚姻法律保障的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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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1月8日

你在台灣已經登記了,就不需要在美國另外登記(不然就變成重婚了)。

其實在美國你沒有什麼特別需要證明夫妻關係的地方,

登機的時候一起通關啦、學校的眷屬福利啦,

都是只要你口頭說明兩人是夫妻對方都會接受,文件的部份也是你自己申報配偶就好。

 

如果你怕有些場合一定會需要證明婚姻關係的話,

就帶著結婚證明的英文版(不確定戶政事務所是否有提供,若沒有就翻譯後請人公證),

或者英文版的戶籍謄本(這個我確定戶政事務所能提供)前往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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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1月8日

這個我有經驗..在美國不用再另外公證...台灣戶政事務所有英文版結婚證明可以申請...如果之後要申請綠卡之類的...最好先在台灣準備好戶政事務所英文版結婚證明跟英文版戶籍謄本(可當出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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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1月9日

謝謝樓上的回覆,

可以再請教一個問題嗎??

假如我們沒有給他任何已結婚相關資料,

他可以查到我們已經在台灣結婚的資料嗎??

會問要不要在美國留有結婚的紀錄,

我主要是希望美國的法律承認我們的婚姻關係,

萬一我們在美國沒有辦法再一起生活下去時,

我可以爭取我應有的權利和保護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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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1月9日

你的concern,我之前也有,我的理解是,AIT他們發給你F2 Visa (學生配偶家眷),不就是已經看過妳的結婚資料才確定你是配偶...這就是證明...加上妳在台灣申請結婚證明英文版,都是合法文件阿,就算你們之後工作,一位拿H1(工作簽證) 一位拿H4(工簽配偶家眷)甚至綠卡,要繳交的文件都是用台灣發的結婚證明英文版就可以了~總不會美國官方發的身份,要求繳交的文件,他們自己又不承認..這感覺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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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11月10日

謝謝回覆~~

新婚一年多現在遇到瓶頸,

我們又隻身在外更讓我想很多,

所以我的先生不可能在美國再跟另一個人註冊結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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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2月27日

我想請教一下   如果在台灣已經經登記(對方是美國公民)  現在在美國生活也拿到了永久綠卡

 

但是不適應想離婚 ,請問是否在台灣辦理離婚手續就好,還是也需要在美國辦手續

 

請知道的大大麻煩可以請教一下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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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3年2月27日

去city hall問問,我們當初試先在美國結婚,在當地的city hall網站可以查一下(有點久了忘光了),然後帶著我們的兩對夫妻朋友去當證人簽名(好像沒有也沒關係,那邊的人會幫你們簽),幾周後就會收到結婚證明書,很簡單方便...過了一年我們才回台灣補請宴客+登記,所以算起來我們台灣美國都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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