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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問題))請問我這樣需要付仲介2%服務費嗎??
各位親愛的水水們~
我跟老公好不容易找到了一間蠻喜歡的房子~因為我們第一次買房子~所以傻傻的~嗚...
但因為條約的問題~讓我很擔心~想請了解的水水可以幫幫我~>"<~
我透過某個網站看見了一間房子~所以打電話給A房仲~我老公很喜歡這間房子~
所以隔天我們簽了要約書~想請他幫我們與屋主議價530~他說要24小時內送達至屋主手中~
但我們過了24小時後~仲介說要加錢才能談...所以我老公加到550-
此要約書有兩個問題:
1.價錢的部份550打了X~修改為530~雙方都沒有在此簽名
((因為我原本說530~但房仲寫錯~還說會幫我們爭取至530~可是這張會給屋主看..所以要他改成530..))
2.有效期間也沒有寫幾月幾號...
所以我們以為24小時就失效了...隔幾天~A房仲一直來電說..我們開的價格差太多~
要我們出價到580比較有機會...但還可以在議..所以就請屋主直接與我們碰面
但碰面當天~屋主失約了...我們白跑了一趟..有點生氣...
次日~碰巧遇見了某位之前認識的B房仲~他當下說願意幫我們談~
所以我們就傳訊跟A房仲說不談了~
而B房仲馬上就直接約到屋主~馬上做洽談~最後以550成交...簽約了...
結果我回家翻出A房仲這張紙~才發現我老公有寫到一張"買方給付服務費承諾書"~
說我們兩個月內都不能買這間房~否則要付他們2%的仲介費...
所以想請問水水...
1.他們為一式三份的聯單~那第一張要約書本身有問題~這樣第二張的承諾書也跟著失效嗎??
2.因為他是一般約~很多人都有賣~我們是跟仲介購買~這樣也在規範內嗎??
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因為我有誠意購買~但房仲一直不願意幫我們談~我們確要被綁死~這樣太不公平了~>"<~
但我們也是很笨~當初應該多仔細看一點~還被他誘導簽放棄三天審閱期..才會這樣~冏
這幾天很擔心也很煩惱~也給各位想買房的姐妹們做為借鏡...要多小心陷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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