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助發問
產前出血及脅迫性早產-保險不理賠???
之前因為產前出血到婦產科住院二週…(自付額約2.4萬元)
醫師診斷證明書病名寫「妊娠33週合併產出血及脅迫性早產」
想說可以向「新光」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結果理賠審核結果「懷孕、流產或分娩及其併發症為除外責任」--所以不理賠(==傻眼???)
可是當時是因為在浴室滑倒,才導致出血的,只是去掛急診時只跟醫生說出血,
沒有提到滑倒,保險員有說若是意外事故直接所致或醫療就可以申請理賠。
但醫生以無法再修改當天病歷為由,不願意幫我寫是意外事故(因為當時掛急診時沒說),
請問「脅迫性早產」不能當作外在(意外)因素所造成的嗎?
事後有打電話給「保險審核人員」他說請我再附上病歷摘要再重送一次,請問理賠機率高嗎?
謝謝二位媽咪…
可是當時去掛急診時醫生只問我除了出血還有哪裡不舒服的…
(沒有問我是不是因為外在因素????)
當時去就診時也沒想這麼多…一直以為住院就有賠…
最近就要臨盆了…老公說不要再為了理賠去"盧"醫生了,生產順利比較重要。
(畢竟當天開診斷書時就已經說了無法補寫當日的病歷)
可是我問過如果有理賠的話實支實付的自付額2.4萬元保險公司會給付,
還有外加住院期間一天又給付1-2千~好煩哦…為什麼會這樣>_<
想請問護理紀錄他會願意幫我補寫因為滑倒致出血嗎?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