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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懂遺產稅的問題嗎?



文章1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2月27日

2011-12-27

我有個姑姑得了老人癡呆症,現在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但是自己有一棟約600百萬的房子,

請問這樣的情況是應該現在先把房子賣了,繳增值稅比較划算,還是等以後繳遺產稅比較划算,

我知道遺產好像有多少錢以下免扣遺產稅,

請問有人瞭解這個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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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2月27日

等繼承比較划算無須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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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kosewu

文章24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2月27日

 遺產稅的免稅額記的有700萬,另外還有100萬的喪葬費扣除額。所以一個人名下的存款和不動產如果沒有超過800萬,完全不用擔心遺產稅的問題。另外房地產是看公告地價和現值來評估,一般說來會少市價非常多,可以查地價稅單或房屋稅單就會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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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12月27日

98年1月23日以後發生的繼承案件(死亡於98年1月23日以後),遺產稅免稅額提高至1,200萬元,稅率由累進課稅改為10%單一稅率。

 

以夫妻及有2名子女的四口之家為例,被繼承人之免稅額1,200萬元、喪葬費111萬元、配偶扣除額445萬元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扣除額90萬元,共計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1,846萬元,也就是說遺產總額未達1,846萬元者,無需負擔遺產稅。

 

妳所提的 "約600百萬的房子" , 應該是指 "市價",

但課稅的方式是以 "公告現值"來計算的 (可參考地價稅及房屋稅單,上有載明當年度現值)

所以是課不到遺產稅的

 

妳若現在要出售的話, 就要繳一筆土地增值稅,通常是持有的越久繳的越多

 

以上僅供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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