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助發問
家長們~沒飯吃何不吃肉粥呢??
可悲呀
在政府眼中
企業永遠大過於小老姓...
我想這個法案吵一吵就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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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暑假能顧小孩 颱風假不能?
2011/08/31 09:35記者簡永祥、羅介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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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指示勞委會研議修法,讓勞工一年可請五天可支薪的「家庭照顧假」,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駱錦明和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昨(30)日都認為不合理,駱錦明將聯合六大工商團體向政府提出建言。
工商協進會昨天舉辦講座,曹興誠以「兩岸和平共處法」為題演說,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有關家庭照顧假的看法。駱錦明認為,一年多出五天需要企業支薪的假期,對企業主來說是一大負擔。若政府想提高民眾生育率,可用其他的方式,而不應以此方式來彌補,這項政策恐會造成勞資雙方無謂的糾紛。
駱錦明說,由於政策來的太突然,將會針對這個問題,集合六大工商團體先開會,再向政府提出建言。
曹興誠表示,政府對這個問題要審慎處理,他認為是不太合理,原因是每年寒暑假,學生都休那麼長的假,也是大人上班、子女休假,那麼長的時間都能處理,為何才一、二天不能處理,工商法規不應該變來變去,要有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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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照顧假 不限婚姻家庭
2011/08/31 09:35記者許紹軒、羅介妤、黃驛淵、楊湘鈞、湯雅
南瑪都颱風吹出家庭照顧假議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將修改性別平等法,訂定有薪家庭照顧假,只要夫妻都在民間企業上班、且家中有十二歲以下子女的家庭,每戶有一人可請假,粗估雇主負擔約為廿億元,非外傳的四百億元。
王如玄表示,有薪照顧假不限有婚姻關係的家庭,只要家中有符合請假標準的子女,就算是同居關係的家庭雙親,也可向雇主申請。
王如玄說,勞委會對提供職業訓練、短期勞工等都有相關措施,不至於造成「缺工」情況;「企業托育托嬰」政策一直是勞委會主張「人性化職場」中的一環,正規劃中。
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說,只修性別工作平等法不夠,現行勞工遇天災,政府僅建議雇主「宜」給工資,對雇主無強制力,讓勞工不敢請假;他認為應比照公務員適用「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辦法」,修改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三條,加註「因天然災害提出請假者,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
蔡煌瑯質疑,只修性平法就跟「育嬰假」一樣,「看得到、卻吃不到」,且目前就業市場是「資方市場」,誰敢跟資方對抗請假?他認為,人事行政局對「停班、停課」應有一致性的標準。
勞委會回應,天災不能歸責勞雇雙方,若強制雇主工資照給,必須審慎評估。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駱錦明昨天說,一年多出五天假,對企業來說是一大負擔,「家庭照顧假」來得太突然,六大工商團體內部將先開會討論,再向政府提出具體建言。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說,勞方歡迎「家庭照顧假」,資方卻不能認同,因為企業界難以理解,兩個多月的寒暑假家長都能把小孩安置好,為何一、兩天颱風假卻無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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