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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寄"存證信函"@@??



文章10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2011-05-01

請問各位水水~

前陣子我的那些種種~我不再重複敘述了...

之後,我也順利搬出來...自己在外面生活...

今早,卻收到掛號信~一封給娘家媽媽,一封是給我~

"存證信函"
 

內容說明我不履行夫妻義務,又說我不告知他們我住在哪(實際上我騙說我住朋友家)......

 

水水们~

我本來想說,內心早早下定決心!!~也順利的搬出來住!

誰知...

我傻了...接到這個"存證信函"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T.T

sonadott 在 2011年5月1日 補充:

水水們~~

謝謝你們!~

但是我想在我當初決定搬出來自己住時,

我就把婆婆給我的金飾鑽戒跟帥給我的手錶跟鑽戒都歸還給他們~

 

所以我才沒想過要拿他們家一分一毫...

 

我的天~

 

因為我公婆超注重自己的面子問題~

我想他們就擺明不讓我離婚,信件內容還提及請回家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當初也是帥說:要分開一陣子!~彼此要冷靜

當初帥爸也默默的同意~~

今天存證信函卻寫我"離家出走"

 

天理何在~我怎當初沒錄音T.T

sonadott 在 2011年5月1日 補充:

TO虎妻兔媽:

謝謝你給我這些訊息~

請教你

我本打算收到此信之後,要請娘家媽媽打電話致我婆問她是怎麼回事??

進而找對方出來當面談~

 

那就您這麼說~其實我是否不需要這樣做?

就不理會帥的這封信件??

 

PS~

當初說要搬出來住,也是雙方甚至連老人家我都告知了~兩老也說好,甚至還致電給我叫我注意安全...現在卻說我"離家出走"!!

 

sonadott 在 2011年5月2日 補充:

謝謝水水們!!

昨晚水媽打給帥講沒幾句話

就以有插撥掛了我媽的電話~

事後說會再打給水媽~也就沒再打~不再接...

 

打給公公竟說"存證信函"是為了關心我!!

 

唉天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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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f0256

文章434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 他還不同意離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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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3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你們雙方有沒有打算離婚?

如果有   對方這封信的目的是想給自己討好處

存證信函不能幹嘛  只是一個"證據"   大聲的聲明對方的立場

 

你該為自己的後路做打算了

看來對方就算離婚也要讓你人財兩失

找些專業的諮詢看看吧!

不要自己傻傻不懂   到時候被對方給扒光

法律   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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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pin982

文章43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媽的,超機車男人

   那就是跟妳嗆,錯不在男方身上

  若要談離婚姻費用

  女方也不可以大開口

  要妳有自知自明

  超沒有品的男人,竟是如此對待自己老婆

  桶妳二、三刀還不夠,再補妳好幾顆子彈

  我老公看完妳的內容跟之前發表文章

  我老公只說:〔他是個沒有LP男人,早點離開好

  根本一點情份也沒有

  只會怕妳離婚,會跟他獅子大開口要求錢

  全世界只有他會寄存證信函啊

  妳也可以到郵局網站下載存證信函格式

  反駁內容,不用客氣,直接表明

  寫好列印下來,去郵局寄存證信函給男方跟男方父母

  不用花到100元,不用忍下這口氣

  誰怕誰,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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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雖然民事或家事案件不是我的強項,不過根據我「淺薄的」法律知識,
我可以大膽的告訴你:這封存證信函看看就好了...

為什麼呢?因為「同居義務」不能強制履行

就算帥家法院請求你履行同居義務而且也勝訴,法官還是不能派人來把你抓回夫家

(因為這有違人性尊嚴,就像妻子還是有權拒絕先生"行房"的要求)

所以你不必因為這封信改變你現在的生活方式或任何決定

頂多就是在你不履行同居義務段時日之後,再以惡意遺棄訴請離婚

(而離婚不正是你要的嗎?)

 

你現在就以靜制動,不必理帥家反應,也不必主動要求協議離婚...

(因為是你主動搬離夫家,你訴請離婚可能會被法官認為無理由)

我對所有對婚姻心冷的女性,都會建議:先好好的過自己的日子(有工作/找到住處)

法院就算判決婚姻關係存續,但還是不能限制你居住遷徙的自由

你還是可以離開夫家/離開婆家...完全不甩妻子/媳婦的角色

等到無緣的老公另有新歡,我相信他會比你還要想離婚!

(但注意未離婚前小心不要涉入感情糾紛,免得被告"通姦")

 

當律師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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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水水~~

不用擔心,他會找律師,你也會。

這是我在國外生活學到的,找一個律師做備案。

如果他有進一步的行動,至少你也有一個律師可以代表你出面解決。

你可以專心地走出你另一片天空。

加油水水,知道這一此都不容易,但一定要對自已有信心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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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8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存證信函只不過是一封信而已

不具法律約束力

但是妳老公太過分了

他有把妳當妻子嗎?

寄什麼存證信函?

讓我感覺他很故意

甚至一直在主導"這場戲"

不離婚卻又預告妳不履行同居義務

矛盾的心太根本不是正常人做的事

那可以嗆他一句:不爽,離婚啊!

以後對方約妳見面講事情

記得錄音

對方出賣過妳的事

證明他是心機深沉、出爾反爾、自私自利

妳一定要保護自己

一定要保留可以對付他們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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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spig79

文章519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怎麼辦

妳不是就想要離婚嗎

這樣剛好有理由【不履行夫妻義務】

可以順利的離婚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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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8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對方會不會是想說先下手為強~

怕女方會要求離婚贍養費等等的呢?

先寄存證信函先表明女方有錯在先(不好意思只是比喻)~

然後捍衛自己的立場~避免別人來要錢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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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原PO文的版水,通常家事事件我會跟當事人說不必請律師

(有問題當然要問律師,但請律師出庭費用比單純諮詢高... 我覺得沒很必要)

原因呢?以我們的術語來說,就是家事事件法院的職權色彩比較重

法官會主動介入... 你只要把事件經過講清楚(當然平時也要注意"蒐證")

 

以你的事情來看,

你希望協議離婚大概夫家不會放人,你起訴請求離婚我認為勝訴機率也不高

(因為你們結婚時日尚短,誠如以前某位水水說的,其實這些問題在婚姻中很平常)

要說服法官認定「你們婚姻已無法維持」...嗯,是有難度

(只是站在停損點的立場,「見不好」就收也是一種選擇)

所以我才建議你「冷處理

不必理會這封信,娘家媽媽也不要要和夫家任何人有所聯絡

免得雙方在接觸過程中有不必要的口角衝突甚至是拳腳相向

 

當然你今後可隨身帶著錄音筆/監錄器,電話也可以裝錄音裝置以防萬一

不過我"很"不建議你去嗆聲或放話,或是主動約對方出來

要知道,女性在身材體力還是弱勢,激怒對方讓自己掛彩並沒有好處

萬一要面對面談判,記得務必「言語和婉,態度堅決」

(如:我想我無法和你繼續婚姻這條路,很抱歉...)

千萬千萬不要口出惡言或有任何情緒性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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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5月1日

沒有幫忙到你什麼

只想說

加油!!!!

先將自己的生活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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