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情抒發

與一樓住戶為了騎樓用地有爭議!! 懂法律.建築法規.或擅辯論的水水們幫幫忙吧~



Lv1 620057

文章4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5日

2010-10-25

婆家在新埔捷運站旁菜市場那一帶,婆家住58號2樓,有爭議的是隔壁的56號1樓.

56號1樓是間電器行,有錢的老板買下了他那棟56號的1.2.3樓,他自家內有一隻私人樓梯,所以他上下都是走自家樓梯,一出一樓大門,他就可以直直往前行;

而我們56號的4樓、58號的2.3.4樓,都得靠這隻樓梯出入通行,而樓梯公寓門與椅樓中間,那間電器行老板擺了一只大木箱,大約是兩台機車的大小,所以我們住戶一但出了公寓門,無法往前行,必須繞過木箱,由56號的大門前經過,或是58號1樓的鹹酥雞小吃攤前出去. 而且在56號和58號中間的柱子,有一攤豬肉攤,是電器行老板租給豬肉攤的.豬肉攤也有稍微擋到我們出入的路.

忍受這樣的路霸已經很久了... 之前因為摩托車沒地方停,借停一下電器行"門前的柏油路上",還要被電器行老板"嘔嘔量".

現在已經有跟台北縣政府檢舉路霸,也轉交由當地轄區派出所海山分局來處理.

但一樓電器行老板很強勢,他只把木箱縮減個30公分左右,並不打算把木箱移走,而且他也對著警察大小聲,看來是不怕公權力的樣子.他認為,有留路給樓上住戶走了,並不需要把木箱移走,而且一樓的地是屬於他的,因為他買的是一樓,有一樓的使用權.

而警察們的處理速度,我也實在是感到很無力,打電話去找承辦的員警,中午休息沒接電話.假日休息沒接電話,出去巡察不在辦公室內,請她回電也沒回,還要我自己再打去找.

電器行老板知道我們檢舉他,還把我婆婆及樓上住戶叫去樓下訓話(婆婆有徵得其他住戶同意,去檢舉電器行老板,但其他住戶說都由我們來處理就好了,他們不想插手這件事),電器行老板說:你們二樓的最囉嗦啦~是不是要錢啦?

我婆婆那時沒先告訴我,要不然我會叫她帶著錄音筆下去搜証,可以說對方涉嫌恐嚇.

公公.大伯和我老公,這三個人男人是衝動派的,所以我跟婆婆都不贊成他們出面,而且公公是個講不過人家就會想動手的人,之前就曾因為這樣,他一時衝動打破人家貨車的擋風玻璃,進警局做筆錄,還賠了一萬多元. 簡直是笨到極點!!

而婆婆這個人的口才實在很差,對法律條文又都不懂,所以現在這件事是全權交由我來處理.

總之,該拍照的也拍了, 先呈請縣政府, 再下來頻繁聯絡分局承辦員警,但現在最新消息是:

承辦員警告訴我,電器行老板去建設局申請建圖,他認為騎樓地歸屬他所有. 但據我所知,他那邊應屬法定騎樓,而非自有騎樓.

在這方面,我搜尋到的資料有限,不曉得有沒有懂這部分法規的水水們可以請益一下???

這陣子為了搞這件事,不知浪費了多少口水... 累死我也~

620057 在 2010年10月26日 補充:



 

 

 

附上我用小畫家畫的簡單空照圖... 我實在是不大會畫圖... 請見諒啊~各位...

620057 在 2010年10月26日 補充:

QQ.egg 水水...

妳太厲害了~ 就像妳畫的圖那樣啦~

 

萱蓉爸...

電器行老板是他們家自己有打通一隻樓梯,所以他要上下1.2.3樓,他可以走自己家的就好了,不用走到公用樓梯.

 

昨晚跟我老公回報警察的處理進度. 我老公提出了一個觀點... 以下是我老公說的話:

如果~ 樓下很不幸的不是法定騎樓,是電器行老板的自有騎樓的話,也就是他可以完全不留一點路給我們走囉~ 那我是不是該提個水果籃,去感謝他留一條小小的生路給我們? 法律應該不會這樣子的吧~ 基本上只要是樓梯出入口,都不可以有任何東西阻擋住吧~ 就算他有所有權,不代表他有使用權,所以他不能把東西佔住我們其他戶的樓梯出入口. 警察怎麼可以反叫我們退讓一步,不要那麼計較,有路走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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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gazwa

文章70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5日

建議貼個照片或是畫個樓梯平面圖這樣大家會比較瞭解

因為我看不太懂樓梯的那一段文字敘述

樓梯到底是只有一個共用的

還是電器行老闆自己又弄一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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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5日

建議版大也可以從建物權狀或是去地政花個百來元調整棟的建物謄本如果是公寓樓梯每戶都有使用權利,至於一樓

部分有些一樓權狀是有含騎樓但是也是要從建物謄本看出....建議版大如果打派出所沒下文可以撥打1999縣民專線..

員警會馬上來關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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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5日

如果以前都是走那條路

附近居民  走了1 5年還是20年以上的通路 那條路不論地權是誰的 都是"既成道路"

都要讓居民出入!建圖就算是他家的...只要是你們走了15年還是20年(年分你要查一下)

他不能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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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QQ.egg

文章1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6日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I  木箱 I

        騎             I_______I       樓

            

   _______________I           I_______________

      56號           I  公寓  I       58號

                        I  樓梯  I

                        I  大門  I

                        I出入口 I

 

 

    是不是約這樣的圖

   如果是的話那就非常危險

   木箱擋出了逃生梯了

   出入口是必須淨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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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6日

建議版大也可以從建物權狀或是去地政花個百來元調整棟的建物謄本+1

因為這些都牽涉所有權的問題

水水覺得已經佔據出入口的地方

也可能當初被建商偷偷賣掉的地方

所以一樓的才敢事無忌憚

像我們住的社區在預售買的當時有一個警衛亭

後來也被建商偷偷賣掉另做他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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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6日

那個木箱---------檔住出入口了吧

 

您可以打電話到建管處檢舉阿,建管處會來貼單

貼單一定日數後無人清運後,建管處會派人來清空

 

ps.檢舉鄰居請用匿名檢舉好嗎??---現在的不正常人很多

    保護自身安全也是很重要的一門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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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7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6日

所以妳住台北市??

1.找蘋果去…

2.現在北市在選舉,各分區的議員(或議員候選人)都會"特別"熱心為民眾服務,可以去服務處請他們出面協調。

3.至於「法律責任」,妳可能要貼個圖出來……

(各縣市法條不盡相同,雖然他擁有一樓土地所有權,但不代表他可以"影響"住戶出入,因為這還要檢討逃生救難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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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6日

我曾經問過法務類似的問題....很久了.有點忘了...有說錯再請大家見諒...

因為夫家門口沒有騎樓直接就是柏油路..常被附近住戶的機車停到進出困難..

他說..一樓住戶.不管所有權是不是你們的..但使用權有可能是公家的...

所以不能請人來拖吊..因為不是紅線...警察也不會去拖吊...

他說有"機車退出騎樓...但沒說包含物品 "所以...可以再查查資料...

第二他說....其實粉多警察局門口劃的停車格..其實應該也不能寫..只能警察專用....

不過.若你們一樓的住戶擋了逃生門...好像不太能降樣.....

版主要不要畫個圖..我等法務有空我再問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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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juor

文章8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8日

基本上這是違法, 必須去建管單位檢舉,

因為這個違反公共安全算是嚴重的行為

如果建管單位開罰他還是執意, 有可能會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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