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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有關房屋登記一文後續..



文章14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2010-09-27

關於上次po的房事問題.http://verywed.com/forum/wedlife/1411265-1.html

帥說請妳搞清楚法律再來跟我說.

他說即使我們以後離婚.財產也會一人一半.

不要講得我都在覬覦妳家的錢.

你爸看不起我不要連妳也看不起我.

我說我爸那100萬我不想拿.水爸在我身上已經花很多錢.

帥說妳家3個小孩就妳花最少.妳弟又那麽會花錢.

更應該拿這100萬.(為了不要被水弟敗光)

妳家當初在買房子.錢也不是完全妳爸付的.妳媽娘家也贊助了不是嗎!?

我說那是別人家的事.我和你之間是我們自己的事.

我們自己的房子就該我們自己負責.

有水說如果將來走到分手的地步.

”另一半必須以舉證的方式才能申請財產剩餘分配”.

那像水爸這100萬我要如何舉證?

又如果貸款都是帥繳(相對他有支出證明).但其它家裡支出由水繳.

那將來房屋的部份水能拿的部份不就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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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感覺起來你的另一半非常的自私

我是不懂法律啦 可是感覺起來他講的話做的事都有一點走在模糊化邊緣 

如果我是你 我會減少所有跟他可能有的金錢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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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ngirl

文章93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我的話面對這種老公我只會採取

"反正我不會給你我爸的100萬,你又能奈我何"

 

與其給了才在擔心怎麼舉證

不如一開始就堅定不要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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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posh82

文章48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他說即使我們以後離婚.財產也會一人一半.

並不一定耶...

 

”另一半必須以舉證的方式才能申請財產剩餘分配”.

那像水爸這100萬我要如何舉證?

又如果貸款都是帥繳(相對他有支出證明).但其它家裡支出由水繳.

那將來房屋的部份水能拿的部份不就很少!?

房子所有權樵不定的,通常是看繳款方面的舉證

不過最後還是看法官如何定奪

如果你娘家100萬無法舉證,確實對你比較不利,應該去問你的律師看有沒有另外的方法可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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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2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任何權利的爭取,要走到法律訴訟這條路都是緩不濟急

能證明妳有出錢又如何? 如果他都脫產了,法官判你有權利,你也沒辦法強制執行。

 

 

還是好好溝通吧!

我的話就是我有出錢就必須有權利(掛名)。  (當然也有人說婚姻裡夫妻要信任要同心,我個人是做不到啦!  我的意見水水參考就好。)

權責相當是最基本的。

房子在老公名下,他要移轉要變賣甚至抵押借款,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掛兩個人的名字,要做任何處置至少也要有你簽名同意....      (我的理解是這樣,不知道有沒有錯誤,如果有錯歡迎指正。)

 

要掛他的名字可以,我就不出錢。一毛也不出。

頂多支付相當於市價的房租,就這樣。

 

”另一半必須以舉證的方式才能申請財產剩餘分配”<==請注意,是剩餘財產分配。如果(他理財不當)沒有剩餘,是要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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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反正我不會給你我爸的100萬,你又能奈我何"

+1

這件事就擱著啊, 若沒這100萬他也能買就隨他吧, 了解他的想法後, 我想我不會出任何一毛錢, 這樣他要掛他名下就去, 他自己有能力買透天他就去, 他說妳是花家最少錢的, 他也是啊, 錢都被兄弟敗光了, 他拿到了什麼, 真好笑耶, 計較起水水娘家給妳多或少, 這樣還說不是覬覦水家的財產, 太厚臉皮啦, 若是這樣水爸的錢我不會拿, 我自己也不會在這房子花一毛錢, 因為這房子看起來是為他自己和他父母而買的, 完全不是為我們買的, 我為什麼要花這筆錢, 要孝敬父母當孝子請用自己的能力, 不要拿別人的錢當孝子, 還是拿岳父母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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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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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我的話就是我有出錢就必須有權利(掛名)+1

感情再好的夫妻以後都有可能變卦

更何況妳先生現在感覺就蠻自私的了

連第一棟房子都要用到娘家的錢了

以後又不知道是不是有錢會買第二棟房子

說以後第二棟房子會登記你的名字我覺得只是個藉口

但如果一百萬不拿出來妳老公可能還是會碎念或者耍賴不付家用只付貸款

在我來看以後要舉證都很麻煩

要是我可能會出錢但堅持房子要共有,不然不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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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水水你們買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呢?

如果是婚前就買,屬於婚前財產,

水水有出一百萬頭期款,但房子登記在先生名下,那就很難舉證,除非白紙黑字寫下來,

如果是婚後買,贖於婚後財產,那就比較可能一人一半,

不過,水水買房子如果是共同分擔費用,沒有考慮聯名共同持有嗎?

如果頭期款是由水水的娘家支付一百萬,那房子登記在水水名下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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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9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只能說你老公真的是一個非常自私自利的人!!

不管怎麼樣,就算房子不能在你名下,你也要堅持兩人共有!!

你老公說的沒錯離婚後兩人的財產是一人一半的,但前提也要"分得到"

如果你老公機車一點,在知道要離婚後把房子拿去二胎、三胎貸款,

或是脫產,你一樣也是一毛錢也拿不到,搞不好還要幫忙背貸款!!

因爲房子是你老公的名下,不須要知會你就可以拿去貸款或是脫產

你決對是最後一個才知道的人!!

要舉證你有幫忙繳貸款的紀錄很難、也很麻煩,你老公的錢繳貸款,你的錢繳家用

法院是看證據的,雖然你有繳錢,但你繳的是家用,跟房子貸款一點關西也沒有

最後房子還是會判給你老公多一點,你付了很多家用費一樣也拿不到房子的一半!!

就算IFEELGOOD 水水說的一樣,"房子不掛我的名OK 那房子就跟我完全沒有關係

頭期款、房貸請自己負責,該出的家用也請交出來",這樣就算房子不是你的了,

家用的部份你也不會損失太多,頂多多付一點家用費當是給了房租!!

雖然是夫妻了不要計較太多,但你老公真的是我看過裡面最自私只會想到自已的人!!

臉皮真的也厚到可以,擺明了就是覬覦妳家的錢就算水爸的錢給水弟敗光也是你家的事

關你老公什麼事,錢是水爸的你老公管的太寬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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帥說妳家3個小孩就妳花最少.妳弟又那麽會花錢.

更應該拿這100萬.(為了不要被水弟敗光)

妳家當初在買房子.錢也不是完全妳爸付的.妳媽娘家也贊助了不是嗎!?

光看到這幾句話就知道你老公真的是覬覦你家的錢,講句難聽的話,

那是水爸花的錢,就算給水弟給敗光了也不關你老公的事

水爸買的房子水媽娘家也幫忙出錢,那更不關你老公的事,沒有人規定娘家一定要幫忙

出買房子的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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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水爸如果有幫忙出100萬千萬不要拿出來,當自已的私房錢也好

以後家用也要請帥帥幫忙出,因為房子不是你的,以後你也不一定分得到

除非是掛兩個人的名下,這樣就一人繳貸款、一人繳家用,這是很公平的!!

女人~~千萬要對自已好一點,不要因為男人講兩句甜言密語就傻傻的拿錢出來了

千萬記得,你老公買房子不是為了你、為了小孩,是為了他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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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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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年9月27日

這樣子的另一半,要怎麼樣一起生活下去啊 

 

每次我媽說要給我們些什麼,或是最近常說結婚十會買什麼東西給我們

我家帥帥只會說"那是爸媽的錢,不要拿"

我們倆只是一般的上班族,而且婚禮的花費全部都是我們出,其實也很緊

但聽到帥帥這樣說時,心裡還蠻踏實的

 

 

說句難聽的

版主的先生,灘成這樣  吃相真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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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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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年9月28日

妳老公很適合一句話:日久見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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