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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為了保護個人的隱私及安全,文章內容已移除<!--婚後帥給水多少生活費呢?(文長)-->



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7日

20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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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1681 在 2010年9月14日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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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1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7日

是我給老公生活費

他的薪水全部歸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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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21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7日

這些問題不是婚前就該討論了嗎???

 

我是還沒結婚

但自從回台北準備結婚

帥每個月都會給我1萬多,

讓我付基金跟生活費

沒錢可以再跟帥拿

因為我現在住家裡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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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rt1225

文章4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7日

ˊˋ" 辛苦了水水...

不過水水換個方式去跟帥帥商量吧

不要用婚前的兩人世界約定去跟他談...

而是用轉到名下後可能發生的後遺症及可能問題

分析給他聽跟他商量..

房子問題真的難處理...難保貸款付到剩100W了...你婆婆又有新想法...

房子轉回她名下..再用妳們給的100W還清之後..房子依舊是媽媽的

帥帥卻要背負 兄妹各100W的負債還有先還的50W房貸..

然後如果又要分財產...要房子的是否又要再付多少給媽媽及兄妹??

小姑還沒嫁 繼續住家裡...如果大哥大嫂也想回來住...你老公又如何處理...

如果已經有300W可以給婆婆.小姑跟大哥...為啥不去買一間房子.付頭期款..

好歹是全新的.就算婆婆要跟著妳們還可以住得舒服點.

分析給他聽跟他商量..畢竟或許房子可能目前值750W(但如果不打算賣)

相對的就變成拿450W去買一棟1X年屋..

等到還清貸款時候.也可能要重新裝修再加上的費用.很可能比買一棟新屋還要貴

如果又加上有小孩的話..家中房間是否有夠容納目前的人員?

到時候不可能請小姑搬出去吧?那這樣房子歸帥名下跟母親名下又有何差別?

不然就動之以情...這是家產..媽都還在我們不應該就這樣分家產...

傳出去人家還以為我們在搶媽的老本...我們幾個小孩可以多分攤一點

每個月 多出個1000-2000讓媽手頭寬一點(千萬不要妳們這一對自己多出錢而已)

因為財產是均分的...

照理應該也是 150W的貸款讓三個小孩分每個人擔50W

要轉到名下的小孩要負責給其他兩個夠50W 給媽媽100W這樣比較合理吧...

 

這是我的感覺  不知道是否能給水水幫助....但願你能找到解決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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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8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8日

我個人覺得你老公目前都把錢花在購買奢侈品

而且也不認為該給你生活費

若以後這些錢能轉移成繳房貸至少可以留下一間房

既然他有心動想買屋了 我會讓他買 至少不再亂花

裝潢錢如他不想出 你想住的舒服點就幫忙出 但房子要登記共同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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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3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8日

自己都有在賺是要拿什麼生活費...=_=???

而且妳拿來也不是來過生活是來存,那就不要美其名說什麼是「生活費」。

又如果賺的錢不夠生活的話,那應該是要換工作而不是跟其它人要錢才對吧。

 

拿人手短有聽過嗎?今天妳拿了以後只會落成更多爭吵的話柄而已。

帥的薪水比妳多並不意味著他還是得過著跟妳一樣的生活。

他的工作是拿命去換的,多花一些錢在生活品質上只要他花的起,都不是問題。

畢竟他的薪水幾乎是妳的兩倍,他賺得起憑什麼不能花呢?他不辛苦嗎?不需要鼓勵嗎?

 

結了婚沒有誰就是要負責管錢或誰就是該負責養家甚至養老婆這種道理,

如果妳還活在過去這種傳統觀念裡的話,那的確蠻落伍的。

也沒什麼好在那邊講不要與帥家人同住,對「傳統的觀念」而言那是「天經地義」的。

 

而這也不是什麼老媽比老婆重要,眼睛不用瞪的那麼大。

不會賺錢但有大筆開支的老媽跟會賺錢但不至不能生活的老婆。

誰最需要他的金援?這是需求輕重緩急的問題吧。

 

我跟老公各自賺,家用各攤一半,存款各自管理運用。

雙方收入都養的起自己,不需要跟對方伸手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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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8日

天啊!

這種情況水水居然敢結婚

佩服

 

不過媽媽的房子既然已經過戶,為什麼小姑還要住進來?

養媽媽理所當然,不過已經分家,小姑又拿了哥哥一百萬,

要繼續住哥哥的房子,不是應該支付房租嗎?

 

我有工作可以養活自己,也沒跟老公拿生活費

不過老公沒時間管錢,所以我代管,兩個人的錢都混在一起管理,

兩人生活費就一起支出,各自需要錢就可以拿來使用,不過大筆的支出需要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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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liumiu

文章178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8日

 

我是沒在跟先生拿生活費。不過家裡所有開銷,大從買屋買車,小到買小孩尿布奶粉日用品,全部都是先生支付。我的薪水+兼差收入就是我的生活費(零用錢),我只要養活我自己,手頭已經很充裕了當然就沒在跟先生拿什麼生活費。

 

我先生工作很辛苦,他想買的東西我從來不阻止,那是他努力工作應得的。不過我覺得夫妻間對生活的共識還是要有,錢怎麼用只是一部分,未來要跟婆婆(跟小姑)一起住還有很多事情要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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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7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8日

1.如果是我 我真的很不願意跟帥的家人住一起    但是  

2.賺多花多 賺少花少  誰叫帥薪水多  所以才會養成奢侈

如果他想去付房貸  我會贊成 是因為  利用付房貸可以讓他花錢節制一點吧

反正他賺的錢   我無權過問(這是我的想法啦)

3.我不會跟帥要生活費   我們錢各管各的   目前一起居住而且一個小孩

我就每個月給帥我薪水中的1萬3   所有大小事交給他運作   他怎樣運用   我不會去管

這是我們婚前協定的  而且他的金錢自主 所以他買禮物送他媽   吃喜酒包多少  

有時送我驚喜小禮物   總愛買小孩的東西 等等....我都不用管 不用理   心情自在呀

反正他有錢沒錢 我覺得那是他賺的  他要對自己負責 

我有想過   如果我失業  那我還是不會跟帥要錢  我不喜歡那種感覺

如果我病倒   我還有保險費    阿  我似乎過度獨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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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8日

自己都有在賺是要拿什麼生活費...=_=???

而且妳拿來也不是來過生活是來存,那就不要美其名說什麼是「生活費」。

又如果賺的錢不夠生活的話,那應該是要換工作而不是跟其它人要錢才對吧。.

+1

婚前2萬多的薪水可以過活, 為什麼婚後就要再跟人家伸手要生活費, 又不是自己沒在工作, 也不是說家中的所有開銷或帳單都由妳來負責, 都沒有的話, 水水是拿什麼理由跟老公要錢啊, 就因老公該養老婆嗎, 那我只能告訴妳, 妳真的落伍了, 如果今天妳沒工作, 老公確實該負擔, 但那是基於夫妻互相扶持的道理, 也不是什麼老公就應該養老婆的謬論, 不過老公不會為自己的薪水打算, 消費全在奢侈品, 這比較令人頭痛, 而通常薪水較高, 且花錢自主性較高者, 也比較不願把錢交給別人管, 妳說要存錢, 老實說我也會覺得存錢為什麼就一定要存妳那, 我也不是沒帳戶啊, 自己存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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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9月8日

卻直說因我有上班,目前我們又沒小孩而且也沒同居共財更沒煮飯

而且水的工作比他穩定(水在公家機關)不應該跟他拿生活費

↑↑↑↑到底為啥妳們要結婚????????

 

妳們在剛結婚還沒小孩之前如果又沒煮飯會跟帥拿生活費嗎?

↑↑↑↑各花各的、各存各的,其他雜項老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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