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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哪門子的判決?



Lv1 aoneks

文章95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2010-08-24

之前有新聞一則

就是某日清早 女學生搭台鐵上課

結果嫌犯車子不小心坐過頭

臨時起意 把女學生拖到廁所性侵長達17分鐘

 

 

後來這件判決下來了

就是關六年

因為

嫌犯是臨時起意  外加手段不殘忍...

 

 

我要罵髒話了  這是什麼理由啊?

 

 

他毀了那個女學生的人生知不知道?

法官真瞎....

 

女學生還說

他還被同學說 "難道你都不會叫救命嗎?"

搞的一副好像是他的錯

 

 

才六年...真的太輕了

 

比起那個女學生要重建心理 重新接受人群 時間真的太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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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0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如果可以唯一死刑多好?

by 強推嚴刑峻法的人 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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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我從以前就覺得.強暴犯應該要判死刑或是閹刑!!

 

為了自己一時的獸慾,卻害女生一輩子留下陰影!

對於現在法官的很多判刑,真的都很難接受!!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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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同意唯一死刑

 

因為他殺的是靈魂!

無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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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我贊成閹刑

那個罪犯真該殺千刀

我覺得現在對性侵害性騷擾的辦決都很奇怪

上次有個案件

十幾歲的叔叔性侵兩歲姪女

法官卻因為那個女童說不清楚是兩個小時前還是十個小時前發生的事情

說女童前後說詞矛盾硬是判決很輕的刑罰

兩歲女童分的清楚時間嗎??

 

現在要打贏官司 好像都要很有錢..............世風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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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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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來個鞭刑比較有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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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以前對法官的觀念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法官一連串爆發弊案後.才明瞭原來這些流傳都是真的.

法官大人們已失去了人民的信任.

當然啦!正義的法官我想還是存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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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2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鞭刑+1

 

最好是鞭到他的小弟弟皮開肉綻。。。 喔喔喔...我應該不會太暴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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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7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有什麼好氣的…

之前有一個新聞不是更誇張…

一個約六歲的小女童獨自在圖書館的樓梯間玩,一個男子起了色心,開始猥褻她,在將要性侵時,被路過的阿桑看見大聲喝止,才阻止這件事。

然後法官說該名女童「沒有拒絕的意思」,所以男子好像判比較輕這一類的,so??

一個才六歲的女童,她知道什麼叫「性侵」嗎?她能清楚的知道什麼該拒絕、什麼該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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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FionQQ

文章185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最好是鞭到他的小弟弟皮開肉綻。。。 喔喔喔...我應該不會太暴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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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都不會......

新加坡就是刑都判很重 所以治安很好

之前去旅遊 當地司機還說 女生半夜走在路上也不會怎麼樣 因為強暴犯判刑很重!!

 

強推嚴刑峻法的人+1

只是如果那是法官的女兒 還會這樣判嗎??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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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9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8月24日

每次看到

連一般大眾都覺得是泯滅人性且罪行重大的案例

最後得到卻是莫名其妙的判決結果

真不知那些高高在上且該主持正義的法官們

到底腦子在想什麼ㄚ?   (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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