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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早來公司~驚見我在裁員名單內



文章20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2010-05-24

公司營運不太好,自4月就有"傳說"會裁員

只是大家沒想到會有我的份

因為全公司只有我一個助理,負責進出口,對系統也非常的熟練

應該算全公司除了系統管理員外,最熟練的一個吧

今天一早進公司,因為明天有事要請假處理,所以早上一早就進系統key假單

結果發現特休64小時變成31小時,當下覺得很怪

打電話去問人事,就說這是總公司開會討論後,進系統更改的

所以意思就是有被更改到特休時數的,應該就是在裁員的名單內

 

好吧,這種結果我接受,但問題是,連公告都沒出來,也找我們談過

是在猴急個屁!!還一直找新人~

聽說公司只會給"預告工資",一年才給10天,不會給資遣費

公司這樣做,同事說有權利可以去勞委會舉發

因為沒通知,就一直找新人面試

請問,我有什麼可以事前準備的?

 

 

cheryl1111 在 2010年5月24日 補充:

"沒"找我們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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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先弄清楚預告期間和資遣費的算法,

記得不要簽下什麼「自願離職書」(這樣就無法請領失業給付)

PS. 建議你「隨身帶隻錄音筆」!萬一日後要去申訴或去法院告,才有辦法證明公司怎麼說~

 

----------------------------------

勞動基準法

第 16 條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第 17 條    (資遣費之計算)
            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左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
            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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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2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等公告再說...若有危反勞基法...

快選舉了...找立委幫忙囉!!  呵呵!!

 

另外, 你最近請假要小心...

不要莫名奇妙變曠職...

先研究一下勞基法和好好保護自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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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bidbid

   3Q~原來這是不一樣的~

   我了解了

   我會問清楚,也不會亂簽東西的

   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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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0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公司是惡意資遺,

水水有權利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請水水現在就可以開始搜證,

水水也要小心不要有把炳被雇主抓到,

我相信 貴公司可能會以這種方式來逼你離職,

請假務必要留記錄,千萬不要用電話請假,

這些小細節請水水切記,

還有記得務必拿到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才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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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10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小c

我之前有同組同事也是被資遣

陪她一路走來, 過程不好受...但一定要冷靜

爭取自己應有的權益!!

記得一定要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拿這個可以領失業給付3-6個月,不無小補

但有些公司會以此為要脅, 開一堆條件叫妳先答應或先簽, "到時候"再給妳...

但通常都是不了了之...所以...千.萬.不.要 ~

隨便簽東西或答應任何事情, 錄音筆準備一支~以防不時之需~

除了預告薪資, 要資遣人就該有資遣費...按年資計算都有一定比例...

公司不給的話的確可以去舉發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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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嗯~

 了解!!收到大家給的資訊了!!

 其實我的心情還滿平靜的,應該是我知道留下來也不會留太久(因為營運真的每況愈下~留下來的都有大頭症啦~)

 我也知道我被Fire的原因,因為我這個人就是不愛抱大腿!!!

 我會記得不要亂簽東西

 我覺得機車的是,到現在連公告都沒有,就上系統更改特休時數,用"暗示性"叫我們走路

 是怎樣

 至少要公告,然後談清楚!

 要不然叫別人怎麼找工作,真是夠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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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ngirl

文章93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差不多就像以上水水建議的那樣........

不過你們公司怪怪的,直接改特休?

那要是有人最近都不請假,沒進系統

那不就當作沒事發生? = ="

 

加油

可以開始物色新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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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小目~

   我是覺得公司很"縮頭烏龜",用這種"鳥"方式

   而且還沒人發現,我是第一個

   反正整個就是很"瞎"!

 

   我要開始努力找新工作了!!!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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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53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危機就是轉機

小C加油丫

祝妳找到很好的工作

也或許因為這樣,妳就有更多機會可以和老公恩愛了丫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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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Anna

     不行啦~就是這樣要暫時"停工"了~(沒動工,也沒啥好停的XD~)

     要不然不好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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