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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這樣的移民機會 請問會做的媽媽會有多少?



文章12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2日

2010-05-22

這不是廣告  因為我不是在這裡想要徵人

只是在台灣發廣告之前  我想知道這樣做是不是浪費錢浪費時間

 

事情是這樣的  我人在加拿大  想請個會講國語  也要懂少許英文的人(遇到緊急事故要知道怎麼叫救護車)  來這裡幫我帶我兩個到時候是13個月  跟兩歲半的女兒

移民署有個special program 可以在這位褓姆為我工作兩年之後  給這位褓姆居民身分

意思就是說

來這裡幫我帶孩子兩年之後

除了每個月有大概30000台幣的薪水

要住在我這裡  吃在我這裡

還會給她加拿大居民身分  (三年住滿兩年可申請公民)

這位保母  必須在台灣的時候  有過半年的相關教育  或是一整年以上的幫傭/保母經驗

 

我想請問

已經有孩子的媽咪們

有多少人  會願意  就這樣離開孩子兩年?

到海外來帶孩子(少許家事)  一周40個小時?

 

如果比例不多  我想我就不另外在台灣登報了  只好往其他國家找.

先謝謝各位水水的回答

 

asia8877 在 2010年5月22日 補充:

我想必須要補充的是

我也想過要請護校的畢業生

但是真的很擔心 太年輕沒經驗的孩子 沒辦法有耐性的照顧我的孩子

所以才會想不如請個真的有經驗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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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4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2日

來這裡幫我帶孩子兩年之後

除了每個月有大概30000台幣的薪水

要住在我這裡  吃在我這裡....

-------

以上看起來很完美....

但是...

我想畢竟有家庭還願意這樣跟自己小孩老公分開的畢竟不多吧~

三年要居住滿兩年...也就代表即便你肯一年給他3個月的假..讓他回台灣..(這有可能嗎?機率太小了吧~)

離開自己的家庭跟孩子為了一個月三萬的薪水還有那張"居民"身分...

不是家人都有..是"自己"有...這樣的人....我想應該不太多吧...

起碼..如果我有小孩.有老公....

我不會去....

版主您也提到...有經驗的母親.....

除非您的標準放到50歲以上..不然大家各自有家庭....

不多人會因為所謂的利多優惠拋下家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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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kosewu

文章24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2日

這種離鄉背景的工作,已婚有子者應該不會想要,可能要朝未婚但有照顧嬰幼兒經驗的人來找。不過我覺得這樣的待遇對在台灣的人來講吸引力不是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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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2日

我個人覺得這樣的詢問並不是非常準確,因為每個背景遭遇不同,或許在這社會裡也有需要這樣工作的人存在啊!

只是有能力在VW游走的媽咪,大部份應該是工作或者家裡經濟穩定者,否則每日都要為三餐拼命打拼了,哪來的時

間在此閒話家常的交流呢?~~抱歉!此為我個人想法及揣測,如有不符,請多包涵!我覺得還是要直接登報徵人為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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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2日

謝謝水水們的意見

我當然知道這樣的待遇吸引力不大

我想最大吸引力  還是可以成為加拿大公民這一條

年紀大一點的媽媽  我怕英語能力不足夠可以通過

不然當然也可以

我會在另外找找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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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9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3日

這種條件適合那種被家暴的婦女(帶著小孩)

可問問相關單位,我覺得媒合機率不低

 

像今天上新聞的那種家暴老公(搬到哪,妻小打到哪)的,我覺得他可能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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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4日

請問這個移民Program有保證一定拿到嗎?

還是只是個PR 畢竟PR不等於公民耶  這部分應該要弄清楚吧

現在移民不好拿耶

即使澳洲 要先拿到PR 然後一些年一些條件之後才會是公民

若是PR後續還要做移民監才能拿到公民

就我移民加拿大的朋友說 加拿大即使拿到籍一定時間還是要去住否則會被取消

版主為何一定要是有家庭的媽媽呢?  想法為何?

若含移民 條件是不算太差  只是加拿大工作有些醫療保險等版主有包嗎?

若要另外繳 那可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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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5月25日

基本上這一題已經沉到第三頁  但是我還是想回答一下樓上水水的疑問

 

請問這個移民Program有保證一定拿到嗎? ==> 是的  (Live-in caretaker program of Immigration Canada)

還是只是個PR 畢竟PR不等於公民耶  這部分應該要弄清楚吧  ==> 所有已經成為PR的人  都要再在三年內住滿兩年  才可宣示為公民

即使澳洲 要先拿到PR 然後一些年一些條件之後才會是公民 ==> 相信所有國家都是如此

就我移民加拿大的朋友說 加拿大即使拿到籍一定時間還是要去住否則會被取消 ==> 五年內住滿兩年即可續簽居民身分

版主為何一定要是有家庭的媽媽呢?  想法為何?  ==> 單純問問看如果我要挑的是這樣的對象  會試試看的有多少  就好像我同時有在其他地方問相關科系畢業的未婚女孩子

若含移民 條件是不算太差  只是加拿大工作有些醫療保險等版主有包嗎?  ==> 移民局規定  在nanny為拿到自己的醫療保險之前  雇主要負責  拿到之後是nanny自己要付  一個月大概是$1500左右台幣

若要另外繳 那可不划算了 ==> 這裡的醫保或許沒有水水想像中的貴啦  1500我是覺得不太高  看醫生或是手術是不用錢的繳了之後  但是藥就要自己掏腰包買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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