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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爸及水媽結婚三十週年很重要嗎?



Lv1 hyhi30

文章12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2010-04-01

剛才水媽打電話來說星期日要我們回台南吃飯,因為他們結婚三十週年

我和老公計畫星期六要從台中回高雄婆家…

我跟她說:能不能星期六或星期一啊!

因為我想就吃頓飯而已,一定要星期日嗎?不能順便一下嗎?

我不想回到高雄隔天又到台南,吃完飯又回高雄,再隔天上來台中

結果我媽大發脾氣,說我沒重視她…

我跟她說我現在懷孕快三十週了,不想這樣跑…

她說你騙我沒懷孕過啊?

我真的很生氣,我想我媽也是…因為她掛我電話

是我不孝嗎?

我以後一定不會強迫我的小孩要記得我和帥的結婚記念日

hyhi30 在 2010年4月1日 補充:

不管幾週年都一樣 因為每年都是去同一家餐廰(真的,從小到大…從沒變過)往年也不是一定都是當天去。

每次都是點差不多的菜,吃完就算慶祝完了…這次為什麼一定要強迫我星期天回去,真的很煩…

hyhi30 在 2010年4月1日 補充:

我一定會回去陪她吃飯啦

只是我希望她能不能讓我方便一下

提早一天或延後一天 讓我可以不用多花來回快三小時的車程

算了…我投降了

hyhi30 在 2010年4月1日 補充:

婆家不可能不去 因為婆婆說會煮一堆東西 讓我們帶上來

和高雄的朋友也有約了

如果我沒有挺個大肚子,要怎樣我都會配合的

只是我現在開車 一小時差不多就累了

老公開車 兩小時我就屁股酸到不行

我不想做一個不孝的女兒但也不想做一個可能會傷害寶寶的媽

謝謝各位水水的回答

晚點等老公回來討論後再回電給水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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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你就跟你媽講醫生說建議臥床休息

30周年...是很重要吧?但最重要的應該是你老爸好好想點花招哄哄你老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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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3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說真的

如果我是妳媽   我會想扁妳

 

這就是婆婆跟媽媽的不同

在婆婆面前不敢得罪

在自己老母面前...... 說好聽叫做"做自己"

講明白點就是不考慮母親心情

 

不管妳要不要去

妳有更好的方式讓媽覺得舒服點

妳覺得不重要   但是應該尊重妳媽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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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hcv575

文章243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其實二樣都重要~~

 

懷孕三十週,生命重要~~

結婚三十年,也很重要~~

試想一下,你和你先生二個人走過了三十個年頭,你覺得重要嗎??

 

你們的問題是,

你媽覺得你只有想到你自己;

你覺得你媽只有想到他自己...

 

也許是溝通言語方面出了問題,在好好講就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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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不管妳要不要去

妳有更好的方式讓媽覺得舒服點

妳覺得不重要   但是應該尊重妳媽的心情

+1

水爸水媽的事我都覺得很重要, 如果婆家沒什麼特別的事, 那我會改一下回婆家的日子, 不一定要死板板的, 說那一天回去就一定要那一天回去吧, 水爸水媽慶祝結婚週年都可以改日子, 回婆家的日子應該更可以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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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8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 ="我覺的30年的結婚紀念日比較重要耶~

回婆家可以下次在回去也沒關係

必竟那是花了多少心血把我養的那麼大的父母親

又那麼捨不得的把我交到另一個人的手中

所以我說什麼也會回去幫我爸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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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33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我爸媽每年結婚紀念日我們都會一起吃飯ㄟ

 

因為沒有這一天就沒有我們

 

可能因為我們都離爸媽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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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2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重要!!!

 

30年不容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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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4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我覺得還蠻重要的ㄟ

 

我爸媽結婚30週年,我和老公送了一瓶大瓶的約翰走路35年

 

然後全家去旅遊3天2夜

 

不過,我是覺得可能剛巧水媽跟你說的時間點太晚了一點,所以才會有時間分配上的問題(其實我也覺得星期6吃飯也是OK)

 

像我娘,大概是在半年前就開始提到,絕不可能忘記的啦,所以我們是有很充足的時候討論和決定行程內容...

(我娘的生日,也是每回都在1個多月前就開始提醒我們,我們家還蠻重視過節的,當中翹楚就是我娘,所以如果她生日想隨便打發,那死定了..........當然,我們全家每一個人的生日,我娘也都會奉上心意,我和我老公的結婚紀念日,我娘也常或送個禮券,餐券,或是小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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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ngirl

文章93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你媽沒錯

你也沒錯

只是可以找個聽起來舒服一點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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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81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4月1日

兩方的沒錯

只是立場不同

 

協調一個讓彼此都舒服的方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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