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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記所有權問題



文章34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3月28日

2010-03-28

身邊一位好友當時還未結婚時就和男友(現在是她先生)一起買房,所以房子登記兩人名字

婚後男方在婆家資助下又買了一間房,名字登記男方(  女方沒在上班且男的大男人主義)

但現在兩人吵得不可開交

有在考慮離婚

但是不是法律上有說婚後買的房子是夫妻共有,還是說就算法律有說夫妻共有但也是要看離婚的話男方是否分一半財產給女方?決定權還是在男方嗎?

像現在這種情形女方分的到的機會大嗎?

因為昨晚朋友打來有提到,所以想說幫她問問

謝謝知道的水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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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2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3月28日


婚後男方在婆家資助下又買了一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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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是婆家資助的 為啥還要肖想??

離婚後 快去工作 找回自已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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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3月28日

水水

跟你說~

建議你可以去辦「預告登記」

所謂預告登記,就是你可拿你家人的身份證、印章去辦理

像我的情況是:

我父母贊助一筆錢給我去買房

房子在我名下,但若拿我爸的身份證、印章去辦「預告登記」的話

將來這間房子要賣,都要經過我爸同意,才能賣!!

一方面是保護我們,就像你說的~婚後夫妻財產是共有

所以有一種變通方式就是辦理「預告登記」懂嗎!

 

至於離婚的話,是否分一半財產給女方的問題!我認為法官會評估夫妻共有的財產除於2後

大家各拿一半。

不可是決定權在男方,因為這樣對女方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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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3月29日

婚後男方在婆家資助下又買了一間房,名字登記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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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婚後共同財產係依據勞務所得

若男方並非利用自己勞務所得而取得此房子

這個房子還是男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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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3月29日

都說是婆家資助的 為啥還要肖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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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6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3月29日

都說是婆家資助的 為啥還要肖想??

+1

如果女方是居心不良或是讓男方養的心態去嫁給男方的話

難怪會吵到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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