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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妳願意當「至親好友」工作上的保(證)人嗎?
最近和朋友討論工作保證人的問題,她在一家知名的上市科技公司工作,工作內容不需經手錢財,但還是要有兩名保證人,所以她是找2位朋友幫她簽名。我本身也待過科技公司,但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情形,如果是你/妳遇到至親好友要求你/妳當工作上的保(證)人,你/妳願意嗎? 為什麼?
我本身是不願意,不管作保的內容是人事保證還是金錢上的保證,不管對象是父母、先生或小孩都一樣,這跟和對方感情好壞完全無關。我從小就聽長輩說過:不作媒、不作保這種話。如果是金錢保證的話,在能力範圍內我反而願意用借錢的方式,也不願意當保人。
有人說當工作保證人沒什麼,但如果真的沒什麼,這份文件對公司有什麼意義? 沒意義的文件簽署的目的是什麼? 公司員工彼此本該互信,如果對員工抱持不信任但因為有人作保就接受他進入公司? 而且一個出社會的人,自己的行為當然自己負責,有誰能替別人的行為負責呢? 一般正常的人不會去犯罪,如果真的有心要犯罪,簽署那份文件就能阻止了嗎? 我只知道銀行業or工作性質有牽涉錢財的職務才需要保證人,現在才知道原來連科技公司也有。話說回來,銀行關帳時都需點算清楚,一分錢都不能少才能下班,有出問題的都是蓄意犯罪的不是嗎? 像是國x案上百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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