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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網管速將「65111」的發文刪除
這篇PO文恐怕有誹謗之嫌吧!
各位水水了解真相嗎?這位小姐真的有違法犯紀的行為嗎?
不了解的話就隨意附和恐怕成為被告...
我知道我這樣做很蠢,可能會讓更多人因好奇而去點閱,
不過我也想不出其他更好的方法,只能希望網管趕快看到了!
感覺自己真是蠢斃了,好像是越描越黑...
不清楚我為何認為該篇發言不妥的水水,請將原PO文及之後的回覆看完(其實應該說該篇PO文+之後的回覆,產生不當的連結與影射)
PS. 我不認識當事人,純粹是吃飽太閒+杞人憂天!
各位終於懂了我在擔心什麼... 感恩各位水水的蕙質蘭心,
當然有人會覺得我想太多,或者覺得我的行為像是網路糾察隊,認為「有那麼嚴重嗎?」
不過既然大家都不知道真相,這樣的連結/聯想有可能傷害無辜的第三人,也可能惹上無謂的口舌之爭或是官非;所以我才會建議網管刪除該文及其後的回覆。總之VW這麼溫馨的天地,還是保留一點純樸之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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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無聊的聯想:以前念刑法時,老師常舉一個例子:A,B,C三人對甲看不順眼,所以「同時」「分別」在甲的食物中下一點毒藥(劑量不足致命),結果因為A,B,C均不知道其他二人也偷偷下毒,導致累加的劑量足以致命,甲因而喪命。請問:A,B,C三人該負殺人罪責嗎?(A,B,C三人只是想惡作劇,沒有害死人的意思,但卻導致有人死亡的結果)
當然,生活中要遇到這種例子簡直是無法想像;但比較常見的是打架打死人。挨個三、五拳可能沒事,但是十個人每人揮個三、五拳,可能就有人因而喪命了!==>>原PO文者是何動機,我不知道,也可能只是表達佩服/羨慕等意,結果加上後面的回覆,議題就失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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