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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將信義區(不貴的那一邊)的房子賣掉還是自己買下呢?



文章31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24日

2009-11-24

事由:
雖然說目前住的地方是家人的(約30坪電梯公寓),不需要房貸、租金等,目前是與一位不婚家人同住,但其實結婚後我們一直有打算要搬出去,因此準備著手買 房一陣子了,原本是打算先搬出租屋、將資金存足後再下手買房(預估三年),最近與家人提出後,大家(老公兄弟姐妹共四人)是傾向把現有的房子處理,不婚家 人和我們各自再添購一棟房子,但心念一轉,其實當初搬出去的動機就在於想要有自己完整的空間,因此如果不婚家人搬出去的話,我們是可以把目前住的房子買 下,產權完全屬於自己。但目前我和我老公的想法頗為分歧,因此想要上來問問大家的意見。

我的想法是:
1. 由於這是家人固有的資產,如果向家人買下應該可以以低於市價的價錢得手。
2. 地點位於信義區嘉興街這邊,鬧中取靜,緊依基隆路,公車、捷運都方便;周遭有老房,既然位於首善之都的首善之區,N年後應該可以都更,地點佳,有增值空間。
3. 賣房所得須分四份、因為房子我們要自己住,醬子我們應分得的1/4就直接成為買下房子的頭期款,這樣就不需要把老本掏出。
4. 目前新裝冷氣、電話帳單所有的都不用移動、方便省事。(完全是懶人的想法)
5. 醬子就不用四處找房、搬家、接下來買房後再搬家一次,省事!(再次驗證我是懶人)打盹

但是我想法引申出來的問題是:
1. 由於是親人之間轉賣,請問我要請誰來估價?要假裝有意思要賣房,然後請仲介來估價嗎?囧
2. 如果自己要貸款需要準備哪些文件,因為這不像買預售屋還是有仲介幫忙,生平第一次買房真的是無助。

老公的想法是:
1. 房子屋齡老,且有先天上的缺陷,如三面採光、夏熱冬冷;過於通風,易生灰塵;家裡有白蟻問題等。
2. 沒有專職管理員,需要負擔輪值當主委,對上班族的我們不是那麼適合。
3. 目前的我們沒有辦法馬上支付家人其他3/4的款項,由於這會變成其他家人的買屋資金,所以也不可能拖拖拖。

那老公的想法中我想的問題是:
1. 經由室內裝修是不是可以把夏熱東冷、易生灰塵的問題解決?
2. 目前的我們沒有辦法馬上支付家人其他3/4的款項好窮,一般房貸可以貸得多少呢?

其他問題想到再繼續問,希望各方高手指點!!

imoto0451 在 2009年11月24日 補充:

就是因為就是因問有困擾才想搬,之前剛結婚老公就想搬了,是因為我想省錢才堅持先住下,但因為有生育打算,不婚家人的東西已經涵蓋了房子的2/3(不可能減少的狀況),我老公覺得我懷孕之後一定很危險,因為四處都是障礙,小寶一定會頭破血流,所以才開始有要搬出去的計畫。

 

幫我們做財務規劃的朋友是建議三年後的原因是因為那時的現有資金充裕、預期牛市之類的原因。

 

如果衡量買下現有房子叫OK後,一定會把請她搬出這但書提出、不然就是以一定會以要大翻修的原因請她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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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7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我的想法是…買新屋。

但是,因為與妳們同住的只有一位不婚家人,他(她)有造成妳們生活上很大的不便或困擾嗎?…,不然,還是可以先住一起,住在原本的房子,又省…又可存錢買新屋!況且,妳們的目標是三年,三年…應該不會太長吧!另外,如果妳們把現在的房子買下,那個不婚家人(他也會收到四份屋款中的一份吧?),收到錢後…不搬?或是…把錢還妳們…繼續與妳們同住(對他來講,說不定更省呀),那怎麼辦?再想想,原有的房子幾年了,妳們還年輕…打算住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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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2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24日

親人間談錢很傷感情啊

你省錢,就是她們多了錢

他們多賺錢,就是你要多了錢

我的個性喜歡乾乾淨淨的

所以一定是賣掉大家平分

 

不過我不打算買屋啦........

現在臺北市房屋供過於求,租金下降了一兩成

個人認為租屋也蠻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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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liumiu

文章178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我覺得親人間除非很不計較,要不然房子買貴買便宜都會有人說話。

賣房子的人想賣貴,買房子的人想買便宜,親人間買賣屋價格難認定。

 

我的話是寧願自己出去買房,先付頭期款其餘貸款,等原先這間房賣了拿到1/4價款再還部分新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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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6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我會另外買,省事,

 

理由是:

1.接手不見得比較划算,妳想便宜接手,有產權的人想分多一點,

就算妳跟仲介問到當地的行情價又怎樣,那個價格妳砍也不是不砍也不是,

還不如出去買,妳願意用多少錢買到什麼樣的房子,全由妳決定,

 

2.就算接手了,除了3/4房價要拿出來,還要再拿一筆錢出來裝修,

房子讓妳以便宜市價50萬到手,在房子老舊的情況下,拿來裝修也不見得有便宜到,

 

3.就算兄弟姐妹間願意少拿一點,日後拿這個來說嘴,或來家裡走動像進自家廚房,

根本是自找麻煩,

 

4.自家人牽扯到錢,閒話是最多的,我公公把老家1/2產權便宜賣給自己妹妹,

結果從此互不往來,原因是,我公公另外1/4賣給另一個兄弟,她卻認為無償贈與,

解釋也沒用,因為無完整使用權,才乾脆一分為二,一二樓各自一戶,

儘管便宜市場行情半賣半相送,還是埋怨不斷,真的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賣給外人拿的錢還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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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24日

我覺得賣掉  四人平分  然後用那錢當頭期最好

 

因為你如果沒賣  到時候要不婚的家人搬出去     要是她不願意不就超麻煩的...........

 

而且請人家估價容易,但是,價格貴你吃虧,價格便宜  其他親人願意嗎?

 

拿了錢再去買自己喜歡的房子就好啦    而且產權分屬於四人  我覺得要大家都滿意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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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26日

你想要以較划算的價格承接,但是另外的人可能想要高高的賣.(那邊的房子其實很便宜,但是因為有信義區及都更的預期心理,所以已經有點高估了..)

家人間買貴買便宜都有人會有意見的,價格高估了的話你也是要拿出3/4的..(因為價格有點高了,到2-3年候反而可能價差也是2成,你變成白白什麼都沒有得到...)

而且你們也沒有辦法拿出另外的3/4,那裡的房子老舊貸款成數不高的喔...如果你真的有意要承接,估價最好請另外3人去詢價,而且要得出其他人都可接受的價格,否則很難做,會有點像是你故意佔未婚家人的便宜(我猜是大小姑吧),那就更不好了....

 

想一想反而是把房子賣了.先租後買,2-3年後當成自備款比較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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