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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走小孩的原因..........(髒話)



Lv1 阿醜

文章31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2009-11-11

背景:

1.水妹結婚10個月小孩4個月

2.先生嘉義買房子但全家搬到桃園住

3.住二姐家每月房租5000

 

水妹小孩4個月大了

最近他那個騙婚的老公以公司減薪為藉口要求水妹拿錢出來給婆婆帶小孩的錢10000

她老公一直限制水妹用錢連婚前買的做臉療程也說水妹有錢做臉為什麼沒錢幫他........

導因只是因為水妹的爸爸收了他聘金讓他婆家不滿所以水妹嫁過去生完小孩後那家子的嘴臉都出來了

因為聘金是水妹他老公向姐姐借的承諾一年後會完現在已快滿一年他老公還不出來一直逼水妹將聘金吐出來

且一直怪水妹都不幫忙負擔家中開銷...........

還說如果一萬她不出那出房租的5000

天知道小朋友的保險一些費用都是水妹在負擔..........

更過份的是婆家的人信神信的已經入魔

一次水妹帶小孩回娘家看媽媽回去後小孩哭鬧

她婆婆就怪說水妹娘家不衛生不乾淨且小孩跟外婆無緣要等小孩滿4歲才可以帶回家

靠.........人怎會講動物的語言

上星期水妹六.日休假在前一天告知說會帶小朋友回去他老公也沒說話

沒想到等水妹下班後竟看不到小孩.........

水妹驚嚇一直哭並求老公告訴她

她老公只說婆婆身體不舒服把小孩先找保母帶至於在那裡等星期六水妹回娘家後再告訴她...........

聽水妹說到這裡真的很生氣..........

水爸叫水妹不要再問他小孩下落直接到警局報小朋友失蹤後馬上坐夜車回娘家

就在星期一水妹回家時他老公竟把她的東西都搬到水妹公司宿舍

不讓她回家

水妹打電話問小孩再那裡他老公竟說要看小孩先拿保母費來.........

哇靠..真的想幹醮人

因為收了聘金他們就認為水妹是他們買的(其實聘金表面是收了但其實水爸是交給水妹去運用

婆家一家人都一直要從水妹身上挖錢

她老公還去水妹公司查累計加班時數換成加班費可以領多少

水妹去報小孩失蹤還怪水妹說為什麼要去報案害他現在被他二姐趕出來

水妹想離婚但沒辦法

現在一直很怕他老公對他不利

真的是

 

阿醜 在 2009年11月11日 補充:

因為這算是精神虐待水妹也正在收集證據

加上現在又不讓她回家想收集證據更難

且雙方都想要孩子水妹又怕離婚她會失去孩子

所以不敢談離婚

娘家人一直要她放棄孩子畢竟她還年輕(27歲)

但她放不下阿....

水爸好心的從南部寄一箱自己種的橘子要給他們吃也被她二姐打電話來說

請水妹搬走她不需要

因為男方名下有一棟房子但目前收入及存款是水妹高

因為沒有百分百確定可以爭到孩子所以水妹有點受制於她婆家

本來水妹打算向公司請育嬰假自己帶小孩誰知回家後會變成被趕出來

星期一是小孩4個月收郔也沒辦法見到小孩

他們家何其殘忍

 

 

 

 

 

 

 

 

 

 

 

 

 

 

 

 

 

 

 

 

 

 

阿醜 在 2009年11月11日 補充:

錢給了小孩子也要不到

他們現在根本不讓水妹看小孩阿

且離婚後小孩的監護權是歸誰也不一定阿

水妹當然想離

水妹也說聘金還你們他們也就玩完了

他老公也ok阿

這一家人真的是............

有水水知道如何提高爭取小孩監護權的勝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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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為什麼沒辦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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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0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為什麼沒辦法離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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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0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這種已經到達精神虐待的標準了吧?

為什麼不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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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2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保母費沒多少

要是我會給一給

小孩抱回家

就快點躲起來

直到離婚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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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ngirl

文章93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為什麼不能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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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6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這種老公不能要了! 真的有病!

 

想辦法請水妹蒐集對她有利的資料,準備打官司吧!

 

eli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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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1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遇到這種爛人還真ooxx

乾脆把聘金還給他們

但是要用離婚協議書和小孩的監護權來換

不然就別想!

祝福水妹早點脫離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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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lcj

文章36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為什麼不離婚??+100000000000

乾脆把聘金還給他們,但是要用離婚協議書和小孩的監護權來換+100000000

 

拿錢贖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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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7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錢給一給 孩子抱著趕快走吧...

繼續呆著才叫不利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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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65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1日

其實

我覺得錢能夠解決的..都是小事

如果錢給一給.孩子能抱回來

就這次先給

但是抱回來後

請如法泡製

不要讓對方再有辦法把孩子帶走

最好孩子接回身邊後趕快 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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