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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婚姻如紙片 抓姦免在床曖昧簡訊即可訴離



文章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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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10月1日

2009-10-01

婚姻如紙片 抓姦免在床曖昧簡訊即可訴離 (2009/10/01 13:5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http://www.nownews.com/2009/10/01/11490-2513759.htm

現代人如果想要離婚,可以說是越來越容易了,因為法官採用「破綻主義」,只要認定兩人的婚姻關係出現破綻就可判決離婚,未來如果要抓配偶出軌,就不用再衝到房間當場捉姦在床,只要抓住簡訊或是書信往來,都可以構成離婚要件。但相對的,這也導致離婚越來越容易,據統計,結婚五年內的離婚率也特別高。

 

衝進房間看見丈夫和別的女人在床上翻雲覆雨,當妻子的除了情緒崩潰外,這樣的婚姻恐怕也已經走到終點。但幸運的是,現代人想離婚,可以不用再經歷這種赤裸裸的慘痛過程了。

 

民法修正後採行破綻主義,未來只要婚姻出現破綻就可以訴請離婚。律師黃毓棋表示,「破綻主義就是說,法官認為你們的婚姻已經達到一個破綻,有破綻的程度沒有辦法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就可以去判決離婚。」

 

至於婚姻的破綻定義究竟在哪?包括發現配偶手機裡有封「好想你」的曖昧簡訊,或是在電腦中看見配偶用MSN或是電子郵件和別人傳情劈腿,未來都可以成為婚姻的破綻。不過離婚變得越來越容易,也導致離婚率居高不下,從87年的9.3%來到92年將近13%,雖然這幾年稍微下跌,但結婚率其實也跟著下降。

 

黃毓棋表示,「之前有七年之癢的問題,現在沒有七年之癢,有些結婚七個月、三年,最多是大概五年婚姻就會產生問題。」眼看七年之癢變成五年之癢,現在的新人不但晚婚,據統計,結婚後前五年的離婚率往往最高,一直要等到有了小孩,離婚率才稍稍下降,但等到小孩都長大了,離婚率反而又往上昇。

 

這下離婚的生意當紅,專辦離婚的代書事務所更是四處搶生意,畢竟與其讓佳偶變成怨偶,還不如給彼此一片自由的天空。(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陳國元、何佳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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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這應該算是好事來著嗎?

至少痛苦的另一半會好過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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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6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0月1日

我覺得 不算是壞事

 

以前的社會不比現在

離過婚 好像是多麼羞恥 如同不守婦道才會被離掉一樣

也因為這樣 以前的女性 就算被家暴 多麼不公平的被對待

也還是要隱忍著 還是要以夫為天

 

現代女性

吃穿不靠男人一樣可以活的很好

不需要委曲求全的死守著一張結婚證書來證明自己

 

 

能夠釋放不快樂的婚姻

我想也不是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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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6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0月1日

這些證據是對離婚有幫助 (也要看法官的口味啦~)

但要告對方通姦就不見得有用了

 

離婚是民事,比較容易成立

通姦是刑事,比較難成立

 

別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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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7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0月2日

感謝羅拉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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