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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媽媽失蹤滿七年報死亡後,對於外公遺產及媽媽遺產的處理~~急



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2009-09-17

因為很亂不知該怎麼處理,請大家幫幫忙…謝謝

問題:

一、外公過世三四年左右,因繼承人之一也就是我媽媽失蹤,所以遺產除了已分配給外婆一半之外,另一半尚無法分配,但是僅限土地和房子沒辦法動,其他現金和銀行存款大約一百萬左右,已經被其他人私下拿光了,對於現金和銀行存款部份我能有什麼行動嗎?還是就只能算了?

二、媽媽今年底剛好失蹤滿七年,所以會先去法院公告取得死亡證明書,取得後會先處理外公遺產部份,那是由爸爸為繼承人去處理,還是要爸爸和我們三個小孩為繼承人去處理外公的遺產?

三、親戚請了一個代書,說我們拿到媽媽的死亡證明書只要去蓋章就可以了,因為外公遺產還滿多的,親戚不想分我們,只說會給我們五十萬,那如果我們想先去國稅局查外公的財產清冊,但是拿不到外公的死亡證明及除戶謄本怎麼辦?

四、有聽說外公的土地有被拿去地下錢莊借錢,那這部份是否確定是沒辦法拿回來了?因為大家都說高利貸不會管名字是誰的?

五、媽媽的部份只有定存二十萬,外公那邊的錢比較多,所以是不是應該是爸爸、三個子女平均分四份,因為非婚後收入,所以爸爸不能要求分二分之一,其他再均分四份?另外媽媽加上外公遺產是不是不用繳遺產稅,因為有聽說被繼承人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已納遺產稅者,不必再繳遺產稅?

 

目前只想到這樣,因為真的好亂,本來想請代書,可是代書說親戚那邊已經請了,如果我們再請,那案件到底是歸辦呢?……而且我們在台北,親戚和外公的遺產都在高雄,真的好難處理喔…請大家幫忙一下喔…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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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7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妳的目的跟那些親友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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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52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請問一下

你母親失蹤七年 你們是不是也七年沒跟外公那邊的人連絡

甚至回去看一下老人家之類的

如果只是分遺產時  才想到有這位親人  就不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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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4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這種問題應該問律師比較快比較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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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感覺令堂失蹤七年... 就像其他水水說的,如果這七年都沒有孝順外公外婆,也沒有跟舅舅阿姨聯絡,去分財產去有點怪(因為對媽媽的娘家完全沒貢獻ㄟ),不過這當然是你們的權利。以下回答你的問題:

1. 對於存款現金部分,可以主張「繼承回覆請求權」(10年內),要已經領走前的人把錢「吐」出來~但若金額沒有很大,其實不建議走這條路,因為官司一拖數年,判決確定後還要去強制執行,分到的錢可能連律師費都不夠...

2.因為令堂已被宣告死亡,他的應繼份就由你們父子/女四人共同繼承,四人各得四分之一。當然,子女可以簽委託書請令尊代為出面主張。

3.沒有外公的除戶證明這點就比較難以理解,不可以跟戶政機關要嗎?(你們也是外公的直系血親,又不是路人甲)此部分因與法律無關,建議直接問戶政事務所。

4.地下錢莊是黑道世界,法律不見得拘束的了他們。被黑道騷擾,就算你沒欠他錢,也要乖乖繳一筆保護費。更別提還要去叫他們把吃下去的肉吐出來了。

5.最後一點我最不可思議,原來還要跟爸爸爭從外公那邊分來的財產喔?不過我還是回答你的問題:令堂先令尊死亡,所以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分配方式就是媽媽+外公的遺產,你們父子四人各四分之一。

6.遺產稅有一定的免稅額(可查法條,因為三不五十立委大人就說要提高),看來外公真的留不少錢才有遺產稅的問題... (我認識很多人,死後留下一間房子,若干股票存款,還沒有聽說誰要繳遺產稅ㄟ)

7. 個人意見:不是說女兒不能分財產,而是令堂失蹤七年,你們這些「外人」(令尊是「異姓之人」,外孫對舅舅姨媽來說是晚輩)跑出來爭產,最好考慮一下親戚的感受。如果$不是太多,還是不要招惹這些麻煩!遺產這種意外之財,有很好,沒有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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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為甚麼大家都習慣先假設來問財產處理方式的人是別有居心呢?

 

我想沒有人喜歡自己媽媽失蹤七年然後被宣告死亡吧?

 

板主,我想你的問題只能去跟律師諮詢,然後自己衡量是不是值得花這個時間金錢和體力去分得自己應得的財產。如果財產沒有多到值得你花這個心神然後又有可能搞壞所有人關係,也許放棄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你不必費心,然後家人也可以避免與親戚之間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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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另外,如果有親戚負債,一定也要搞清楚,將來該辦拋棄繼承的時候也不要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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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bidbid

文章17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不知道sanhuichi 是不是在批評我,但我認為,

既然選擇把自己的私人問題PO在網路上尋求免費的諮詢;

當然也要心臟足夠堅強,以承受有時不盡如意的結果。

 

我自己有律師資格,不過我很少在網路上回答問題,

因為在我看來,很多人PO在網路上的事實並不明確,

要反反覆覆溝通好幾次才知道「事實」是什麼,

以給予妥適的法律見解。

平時工作已經很辛苦了,上VW來是休閒的...

如果又在出法律意見、寫狀子,那就失去休閒的目的了。

 

其實生活中,我並不喜歡回答左鄰右舍的法律問題,

我都開玩笑跟水媽說:

隔壁老王賣牛肉麵,你不會沒事就說「老王!請我吃碗麵吧!」

但為什麼我們這種在提供/販售專業知識的人,總會有鄰居覺得我應該提供「免費的服務」呢?

 

若有失禮得罪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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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9月17日

bidbid  我不是針對你。即使你不見得認同版主,但是你還是花了你的時間替板主釋疑。


對我來說,發問板主的文章裡就字面上並沒有牽涉到太多自己私人的動機,幾個問題其實問的也是處理方式跟法律條文釋疑。但是我不能明白為甚麼其他人會針對這樣的陳述,來推測板主是不是別有居心?是不是有盡孝道,是不是有怎樣怎樣... 而這些揣測或是延伸解讀,其實都是讀者的自身的主觀意識所造成而加諸在板主身上的,沒有跟據,也並不見得是板主的原意或動機。

 

我可以了解第五點的陳述是有可能讓其他人以為板主是要爭產。如果拿開第五點不看,說真的,前四點我看不出來板主的問題有何不妥。至於第五點,我只能說,我不認識板主,家家都有自己難念的經,會這樣問,一定是有甚麼其他背後原因在;板主不必說,我也不需要去了解,但是,我不是判官,實在不需要就這樣認定版主的動機是要爭產。

 

總而言之,我只是不喜歡這種在毫無證據的狀況下,就先替別人扣上大帽子說對方別有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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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rt1225

文章4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1月18日

3.沒有外公的除戶證明這點就比較難以理解,不可以跟戶政機關要嗎?(你們也是外公的直系血親,又不是路人甲)此部分因與法律無關,建議直接問戶政事務所。

 

除戶證明 你可以拿妳媽媽死亡證明跟你的身份證和印章

然後 外公的名字 還要知道阿公戶籍設在誰那 去戶政(要去紙本部分申請)以阿公那一代多半都是紙本

告知戶政的承辦人員 要去國稅局申請阿公的財產清冊 辦理遺產問題

沒意外的話 他可能還會跟你要阿公的死亡證明 可以跟他說已經辦理過除戶

因為資料不在手邊 你只是要申請一份除戶證明給國稅局而已

不確定沒有阿公死亡證明能不能辦!

 

我是用我的名字去辦我叔叔的除戶戶籍在大伯家

(但是我有帶一份原始戶籍影本.證明我跟大伯有血緣關係)

 

 

 


6.遺產稅有一定的免稅額(可查法條,因為三不五十立委大人就說要提高),看來外公真的留不少錢才有遺產稅的問題...

遺產稅有分 死前贈與  上網查或問代書比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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