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情抒發

今天看到凱摩負責人流淚道歉,還有社會處官員的談話,很氣!



文章22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2009-07-14

今天看到謝姓負責人出面流淚道歉,還有社會處官員還替他們講話,真的很氣!真懷疑之前有網友說他們背景很硬,會不會是真的,所以政府不敢辦!

1.說經查符合師生比?----請問那四十分鐘的老師在哪裡?敢說肇事的那四十分鐘符合師生比嗎?教室空無一人,只有十多名寶寶獨處,請問社會處官員,這樣有合法嗎?還是只要符合師生比,不管是否有人在教室照顧寶寶,就算跑到都沒人,也可以?

2.說經查許姓該員有護理師執照---有護理師執照,置人於死後就沒事了嗎?

大家都看到錄影帶的真相,但是謝姓負責人、社會處官員還在避重就輕,真不知道這樣如何替民眾生命安全把關,替維維和之前一樣在凱摩猝死的寶寶感到官僚殺人的悲哀!

不知道要怎樣才可以讓我們的官員硬起來,不要只會說"加強輔導"、"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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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61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唉~~看到我們社會處的主管講這種話真的很不應該

我雖然不是該單位的同事!!

但看到新聞報出來,社會處處長講這種話真的讓我覺得好丟臉...

很明顯的就是包疪!!!

那個許姓女職員有護理師執照又如何,一條小生命就這麼沒有了

難道不用負責嗎??社會處真的很明顯就是包疪(後台很硬的感覺)

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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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7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唉....公務人員作什麼都要符合法規,他們眼睛看到的就是符合法規,所以只能照章行事,怎可能說勒令停業就勒令停業,麥當勞這次驗出的金屬吃了也會死人(雖然尚無直接受害者),甚至衛生署檢驗報告還幫麥當勞平反了一下,但最後就罰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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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VOICE

文章90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BBH有人說那保母只是護理科畢業...

並沒有護理師執照耶???

有護理師執照的人還會讓寶寶正面趴在枕頭上睡覺?

還真是有夠"專業"啊!!!

 

這幾天一連串這樣看下來...

對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失望...

感覺維維這件事也會像兩年前的事件一樣...

最後不了了之>"<

 

希望他們可以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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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ih3428

文章16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就是因為公務員一板一眼

所以他們很清楚作業流程

 

記得維維媽說的

事情發生後 保母才趕快把收在裡面的感應墊鋪到床上

製造一直有在那邊的假象

那個感應小寶寶狀況的東西應該是常態存在的才對

 

完全就是陽奉陰違

 

這樣查得到他們有違規才有鬼

難道不當的照護行為不是最直接的證據嗎??!!!

還要看這些其他的證照什麼的

等到你來 他們早就準備好假象應戰了

 

實在是沒有辦法說出和善的話來

人家託付給你們的是脆弱的人命

你們把他當什麼了???    X (我自己消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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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國外早已不準讓嬰兒趴睡

醫護人員若看到你讓嬰兒趴睡會嚴重警告你

不認為趴睡是頭型好看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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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3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很明顯的就是包庇!!!   +1

--------------------------------

這種態度恐怕還會再發生像維維這樣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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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stin8

文章15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認真的看著監視器所拍出的畫面~~

其實趴睡的不只是維維~

居然至少有三個以上的寶寶都是被趴睡放置的..

只是他們沒有被綁住~而他們都很幸運的逃過一劫!!

 

讓小朋友趴睡不是不行~但錯在居然身邊無人看顧....

 

維維是來不及長大的天使~他短暫的生命有一半都是在受苦~

努力了這麼久仍是讓人難過的結局~真的很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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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弱水

文章446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就算是現在發佈相關的行政命令與行政罰則管束托育托嬰機構

也喚不回維維的一條命了

只是新竹縣政府這個主管機關實在太扯了

連要發起相關的行政責任(包含催生行政命令、行政罰則)

或是研商如何避免不肖業者規避責任都不肯承諾

更何況二年前已經發生類似案件了

根本就是行政怠惰

大家一人一信表達對政府的托育安全防護政策的不滿

為我們的下一代盡點安全的心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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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0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唉~看了無話可說~

覺得演的超假~都快吐了!!

已經第二次了,還二年內二個小孩送命!!

可能都想說哭哭就沒事,換個地方不是一樣重新開始!

台灣的法律一點保障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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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9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這幾天一連串這樣看下來...

對台灣的法律真的很失望... +1

難道要到什麼程度才能讓政府官員對類似事件的重視

也讓那一對沒良心的業者得到應有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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