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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將於98年7月21日起至98年8月3日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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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7月14日

2009-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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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將於98年7月21日起至98年8月3日受理申請

    為使本市中繼國宅在空置期間能充分利用及提供青年家庭合宜的居住空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提出「臺北市中繼國宅短期出租方案」,預計將未來兩年內(98 年10月至100年9月)可提供使用需求之永平中繼國宅(臺北市士林區延平北路6段261巷)42戶和基河三期中繼國宅(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99 巷)43戶出租予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
        都市發展局表示,該方案相關作業規定均參採內政部「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如:申請者年齡限定在20歲以上至40歲以下;新婚(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結婚登 記)或育有子女(未滿20歲之子女);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戶籍內之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無自有住宅及97年家戶總所得須於新台幣127萬以下等。該 方案出租國宅之租金較市面上同坪數出租住宅便宜許多,望能減輕新婚或育有子女之青年家庭之「住宅負擔」。
        相關作業規定及申請書歡迎有意申請之民眾上都市發展局網站(http://www.udd.taipei.gov.tw/)和本市居住服務平台(http://housing.taipei.gov.tw/)參考下載,或親至都市發展局索取,並於受理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併應附文件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南門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收件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不休息)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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