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咪..你擔心太多了喔~其實小孩真正要學會和別人玩要到四歲以後喔..這是有理論的
派頓(M. B. Parton) 於1932年,在變態與社會心理學雜誌中,發表「學齡前兒童社會發展」之研究報告中,分析兒童之社會交往行為有五類:單獨遊戲、旁觀者行為、平行遊戲、連合遊戲及合作遊戲。
1.無所事事行為:1歲左右
幼兒無任何目的的遊戲,東看西看。
2.旁觀者行為:1歲左右
幼兒只在一旁看他人遊戲,自己並不參與。
3.單獨遊戲:2歲以前
此時幼兒因自我中心很強,所以在遊戲中,均以自我為基礎,既無意與其他幼兒玩耍,也不想接納其他友伴。此期的幼兒遊戲均為感官為主的感覺動作遊戲,可以一個人玩得很愉快
4.平行遊戲:2~3歲
1.平行遊戲為兒童表現之最初的社會行為方式。
2.此時幼兒已進入群體時期,然而雖在群體中,其遊戲仍多為各玩各的,彼此間少有溝通,不喜歡與人合作,且遊戲的目的,往往僅為遊戲,並無競爭的意義存在。
5.聯合遊戲:4~5歲
幼兒逐漸社會化,開始與周圍的玩伴談話、共同遊戲,唯人數僅以二人或少數人為主,他們並無特殊組織,只是在一起作相同或類似的活動而已。
6.團體遊戲:5~6歲
1.團體遊戲為5歲以上的幼兒常見的遊戲。
2.此時幼兒已開始玩較為複雜的遊戲,且由無組織變為有組織的群體,如騎馬打仗,已能分成二組展開活動;遊戲的結構,亦隨年齡的增加漸漸分化。
7.合作遊戲:7~8歲
1.此時開始有分工合作的遊戲,而且每個參加分子都有一定的任務。
2.十歲兒童的遊戲規則嚴明,大多屬於競爭性質,自此後兒童便產生合作與競爭等社會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