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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媽媽報稅問題~~



文章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8日

2009-05-18

請問媽咪們

去年2月結婚,今年是不是可以選擇分開報稅呢?

另外,娘家的媽媽並沒有工作,但戶籍當然不是跟我一起,

這樣我可以申報扶養媽媽嗎?

註:娘家媽媽才50歲。

還有,媽媽的健保附屬在我底下,是我在繳費,是不是健保費也可以申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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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4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8日

是的,可以分開報稅

娘家的媽媽並沒有工作,戶籍也不是跟我一起,

 

我還是有申報扶養媽媽(我娘56歲)

我娘的健保附屬在我底下,也是我在繳費,所以健保費也可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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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8日

 
1.可以分開報稅
2.戶籍沒有在一起也可以申報扶養
3.妳自己的跟扶養親屬的健保費都可以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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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8日

那~~公司所開的勞保繳費證明,是不是也可以申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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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8日

只有健保可以申報喔!勞保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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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21日

勞保費要報在"人身保險費-非健保之保費"這一類

一個人的最高上限是24000元

所以,如果妳買的保險不到24000元,也可以將勞保費報進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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